(转帖) 胡涣:我们的拐杖毛泽东
1
毛泽东是我这一代人都绕不过去的人物。我是在“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和“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毛主席就是那金色的太阳”的歌声中长大的。这两首给我印象最深的歌都把毛泽东比为太阳,这不能算是巧合,因为毛泽东那时在中国大众之中的地位也只有太阳可以相提并论。那时我们家还没有收音机,但是每家屋里墙上都挂着一个广播喇叭,所有的新闻和歌声都来自那里。那时喇叭的广播大约在早上六点开始,每天雷打不动的开始曲就是《东方红》 – 东方红,太阳升,大家该在太阳的威仪之下开始新的一天了。喇叭线有两根,一根是从镇上接过来的,另一根线被称为“地线”,插入屋内的地下。有时候喇叭音质较差,父亲就在地线入地的地方浇上一点水,喇叭便又洪亮起来。为什么在地上浇水就会提高喇叭的音质,我觉得很神奇,其原理是好多年之后才明白的。最近女儿给我推荐一本Lois Lowry写的中篇儿童小说The Giver,里边讲到一个表面上看起来井然有条、消灭了一切罪恶的乌托邦,其中居民的唯一消息来源也是镇上接线过来的喇叭。作者在写书的时候能想得到这么一个小情节会勾起一个来自异国的读者四十年前的回忆吗?于是几乎从来不看小说的我一口气读到半夜一点多,把这书读完了。第二天迫不及待地跟女儿分享勾起我童年回忆的许多情节,比如喇叭、思想汇报、工作由组织分配、“解脱”犯人和先天不足的婴儿等。女儿听得有些茫然,好像我的故事比Lois Lowry的故事还要遥远。我则是锲而不舍,接下去还做了一点调研,发现这本书在美国教育界争议极大,激赏和恶评皆如潮。这书获得了美国少年图书最高奖Newbury Medal,被不少人认为是对自己少年时代影响最大的书,但在有些地方则被列为禁书,理由之一是有些描写太过赤裸,超过了孩子的承受力。
除了听喇叭,歌声的另一个来源就是去剧院看文艺表演。《北京的金山上》据说是西藏民歌,所以歌者在演唱时还要穿上民族服饰,款款深情舞起长袖。我小时候觉得《北京的金山上》的旋律异常优美,而不太喜欢《东方红》的旋律。后来听了崔健版的《南泥湾》才发现陕北民歌 – 包括《东方红》 – 的旋律中都有些苍凉悲切的摇滚风味,其实与歌颂盛世的歌词并不匹配。从我对这摇滚格调的下意识抵触看来,那时我是真实地沐浴在浩荡的阳光里的。小朋友之间起誓,誓词是“向毛主席保证” – 毛主席之名是不可亵渎的,连小孩子之间都是如此。
阳光不只来自喇叭和文艺表演。对孩子影响最大的是父母,所以我的父母对毛泽东的发自肺腑的忠诚不会不影响到我。那时人们提到毛泽东不能直呼其名,要称毛主席。我的父母则称“毛主席他老人家”,或“毛老人家”。母亲出身贫农,是共产党来了才过上了像样一点的生活。母亲对此念念不忘,大概也为自己这段历史感到骄傲 – 那时贫农是中国社会等级最高的种姓。出身富农或地主的孩子在学校里如过街老鼠,是人人可得而欺之的。
北京来的新闻与小镇上空的云一样变幻迅捷。毛泽东逝世了。以毛夫人江青为首的“四人帮”下狱了。后来,喇叭被收音机取代了。再后来,毛泽东的钦定接班人华国锋被邓小平挤下台了,罪名是坚持“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必须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要始终不渝地遵循”。我的父母对面相忠厚的接班人华国锋印象甚好,而对赶他下台的邓小平和邓提拔的胡耀邦大有微词。他们说胡耀邦开会时在椅子上不停活动,哪里有领袖之相。大概在他们看来,宣称毛泽东犯了“严重错误”和批判“两个凡是”的人就跟古时候的弑君篡位之徒差不多吧。
但世事流转永不停息,毛泽东的名字渐渐淡出新闻,也渐渐淡出我的视野了。毛泽东的名字再一次振聋发聩在我耳边响起是八九年大学生罢课时在北京听陈明远的演讲。那场演讲在室外举行,听众多数是大学生,至少有数千人。陈先生的演讲极具感召力,句句切中时弊,听众之中掌声如雷鸣,一浪高过一浪,我更是感动地流了泪。可是陈先生后来语音激动的呼吁“把天安门上那张画像拿下来!”让我心里一怔:毛泽东有何大罪,被你如此仇恨?我注意到听众之中也没有多少喝彩之声。那是整场演讲之中唯一的一次冷场。
不久就发生了三位湖南人向天安门上那张画像泼墨的事。他们是被广场上游行示威的学生扭送到公安机关的。三位选在学生占领广场时向画像泼墨,该是以为学生会欢呼他们的行动吧。湖南三士没有料到示威的学生们会视他们为歹徒,陈明远先生也没有料到他对毛泽东的声讨会冷场。我们这一代人是在红太阳的照耀之下长大的。红太阳或许如邓小平说的有“严重错误”,但那也只是人都会犯的错误而已。诋毁和污蔑是不可想象的。
2
《哈利波特》中的魔法世界里有一个能把满地碎片复原的咒语。我们凡人世界里其实也有相似的事:看似毫无头绪散乱一地的许多事情,一旦抓住其后隐藏的规律,就一下子变得清晰了然。到了1980年代,中国大陆的出版物大大丰富,关于毛和他的时代的故事能经常在报纸杂志上读到。我对毛泽东其人的了解就是从这些零散碎片开始的。但是碎片毕竟只是碎片而已,我心目中红太阳的形象并未受到太大的伤害。后来到了美国,读到了李志绥著《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书作者本人文采一般,所记录的各种人物的谈话却无比传神,事件细节也极为丰富。于是我从前读过的关于毛泽东的所有零散碎片就在我眼前魔术般地还原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理解了这个人,就理解了他做事的动机,于是从前偶尔在脑子里闪过但没有问出来过的许多问题 – 毛泽东与几任妻子和女友们的关系、为什么能在抗日战争中崛起,为什么要反右、为什么要打倒他的战战兢兢的老战友们,为什么被后来媒体描述为无知泼妇的江青能赢得毛泽东的青睐,又能进而取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 – 一下都有了合理的答案。而我以前不知道的东西 – 比如毛喜欢鼓励他的近侍们内斗 – 也能跟他的所有别的故事完美契合于一身。
在那之前我也读过点历史,但李书才可以说是我的历史启蒙老师。我明白了任何历史事件 – 包括毛时代发生的那些不可思议之事 – 都是有原因的。凡事当然有原因,但这样简单的道理我以前居然不懂,因为我的父母和老师们是不鼓励在这些事情上动脑子的。没有原因的历史是枯燥的字典,有原因的历史比好莱坞动作片还要惊心动魄,而这些原因都可以溯源到某个人或某些人的动机。所以,读懂了人就读懂了历史。只要了解了当事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喜好和恐惧是什么、长处和弱点是什么、做事动机是什么、信条是什么,所有谜团就能迎刃而解。
李志绥的书遭到了不少人的凌厉驳斥。李书与驳斥李的书看起来都有道理,而后者语气上更咄咄逼人,把李骂得体无完肤。拜自由世界之赐,我第一次面对互相矛盾的故事,非动脑子不可了。在那之前,我已经完全习惯了只听一边倒的故事。权衡一番,我觉得对李书的驳斥只够伤及皮毛。李书的绝大多数内容是可靠的。我的依据是李书与我以前捡拾的诸多故事碎片完全契合,并把我对毛泽东的认识从看事提升到看人的高度。懂了一个人,他的言和行就成了他的指纹和签名,有高度的一贯性和可预期性,不是他人轻易就能伪造得惟妙惟肖的。李是身在漩涡中的人,不是冷静超然的旁观者,也不可能把三四十年前的事情记得完全准确,所以其书不可能没有瑕疵。但我的直觉是李书很接近于真实。直觉不一定可靠,但人经常必须在逻辑证据不足的时候依靠直觉来做出很多决定。
说到直觉,我忽然有些开始理解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职业出身的法官要请外行的陪审团来投票决定有罪无罪,因为证据经常不是百分之百充足,还可能互相矛盾,并且诉方和辩方都各有其动机。所以,水从来都不是清如许,只靠法官的理性不能完全可靠地得到答案。这时就要靠非理性的直觉来帮忙。在陪审团的眼里,除了证言证物,法庭上各路角色的表情和肢体语言等不可言传的东西都可以是决定他们的判断的因素。陪审团对案件的观察过程也是由看事而看人,用对人的理解来统摄对事的理解。我不是个历史学家,当不了法官,但自认有资格担任陪审团的一员。
3
红太阳被还原为凡人,那么多的阴暗角落赤裸显露在我面前,让我很长一段时间感到恶心。恶心反应慢慢过去之后,我发现我的这种反应并不只是因为毛泽东本人的问题,还因为我浸淫于其中的文化让我不习惯我的偶像有任何不完美。我的父母至今仍然拒绝任何对毛泽东怀疑和不敬的话,尽管他们早已从共产主义理想那里移情别恋。他们宁愿堵起自己的耳朵来让他们的偶像维持高高在上的地位。
他们对毛的崇拜到1990年代悄悄退去,开始崇拜一位姓气功大师,家里墙上挂的到处都是光芒四射的大师盘腿打坐于莲花之上的画像。我小心翼翼地问这是不是有点个人崇拜了,结果问得父母很不高兴,说对大师该有一点尊敬和感恩之意。又过了十年,莲花上打坐的气功大师画像悄然换成了身披金色袈裟手持金色禅杖的净空大师,大师的身后依然是光芒四射。对于我的父母来说,有个偶像来崇拜是自然的,没有偶像来崇拜是不正常的。有趣的是,至少在表面上看起来,偶像的几次交接都是和平演变,未见任何刀光血影。不管是哪个偶像,都是毫无瑕疵,任何对偶像的疑问都会让他们痛心疾首。
这种情结就是几千年前就有了的忠君情结。他们需要偶像,是因为偶像能给他们安全感。他们年轻时,毛泽东崇拜给了他们今世的安全感。年长时,净空大师给了他们来世的安全感。毛的偶像地位尽可淡出历史,但空出来的位置一定要有人替补。
克里希那穆提在解散奉他为教主的The Order of the Stars的演讲上对信徒们说:“I refuse to be your crutch(我拒绝当你们的拐杖)。”克氏相信人是可以自己走路、可以自己找到幸福和真理的,却总是想找一根拐杖。一有了拐杖,就再也不愿意自己走了。崇拜偶像的人就是把偶像当作了拐杖:不用再自己费力寻找真理了;只要听偶像的,就什么都有了。
偶像高高在上的地位要靠距离来维持。距离越远,形象就越浪漫。毛在声名极盛时,世界上每个角落,从西欧到非洲和南美,都有他的崇拜者。但领袖的私人医生是最近距离观看领袖的人,所以李志绥一上任就被毛警告不要把里边的情况向外面讲,因为偶像被近距离观看就露馅了。从驳李的书中描述的“里边”众人为正视听而花的精力,我可以想象李书在“里边”激起了如何的轩然大波。另一方面,虔诚的崇拜者也不习惯于近距离观看自己的偶像,而宁愿让他们保持高高在上的神秘感,因为距离一旦被拉近,我们受不了那些阴暗角落的视觉冲击 – 我们要把自己的精神支柱击垮了。
其实毛泽东不过是我们中国人之中的一个,有着中国人身上所有的共同品质和劣根性。我们都会一点暗渡陈仓、隔岸观火、声东击西、欲擒故纵,毛只是在这些方面的才智比大多数人更高。我们都有一点见死不救落井下石的铁石心肠,毛也只是心肠比大多数人更硬。刘邦和朱元璋都是这样的人。我们都恐惧被人陷害,毛泽东也恐惧被人陷害。我们都不屑于面对面坐下来靠协商解决问题,毛泽东也不屑于面对面坐下来靠协商解决问题。
新闻中听到非洲部落之间的冲突经常演变为恐怖的种族灭绝,有时候竟至上百万人被屠杀,感叹他们彼此为邻,看起来又都是那样相近的人,何至于如此兄弟相煎。再回头看看中国,仅在1927-1937和1945-1949两次国共内战里死于非命的人数就达大约七百万人(necrometrics.com)。记得第一次去北京的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看到资料说仅淮海一个战役就毙伤俘蒋军五十多万人,当时对毛和其麾下猛将佩服无比。现在看来,这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战功。每一个中华民族的子孙都该为这些统计数字感到羞耻。这么多人死于非命,并不只是毛泽东和蒋介石二人之力,因为那时的中国人都只知道靠明枪和暗箭说话。如果认识到毛泽东只是个能力高一些、手段狠一些、脱不开他的时代局限的凡人,就不会有那么大的恶心之感了。该问的问题就变成了中国人为什么几千年来一直允许这样的人来在自己头上兴风作浪。
父母的第一个偶像已经在我这里还原为我们普通人之中的一个了。第二和第三个偶像我了解不多,不过把自己放在莲花宝座里的画像和让自己光芒四射的照片让我怀疑他们其实也是普通人,只是比别人多了一些膨胀自我的机会,如同在天安门城楼上陶醉于下面潮水般万岁之声的毛泽东。
但是我的父母不这样认为。他们执着地虔诚于他们的每一任偶像。像我父母这样的偶像崇拜者现在仍然应该是大有人在,否则兜售莲花宝座画像的人早就失业了。并且中国现在仍然有不少以毛为偶像、梦想回到毛时代的人。我有时候问自己毛泽东何来那么大的能力,国家的第二把手、第三把手、第四把手、第五把手…,都在他的掌心中诚惶诚恐,或是像蚂蚁一样被轻轻捏死,数百万人被迫害致死,数千万人被饿死,数亿人惶惶不可终日,而没有遇到任何实质性的抵抗。这权力就是成万上亿的像我父母那样的中国人给他的。不懂得自己去寻找真理的他们每天欢欢喜喜地领受喇叭里传来的“真理”,任由控制了喇叭的人在他们头上兴风作浪。
4
最近到华盛顿旅游,印象最深的是三位美国总统的纪念堂(纪念广场):林肯、杰弗逊和小罗斯福。方形的林肯纪念堂沉重肃穆,圆拱的杰弗逊纪念堂空灵典雅,深褐色调的小罗斯福纪念广场静谧闲适。不过比建筑更吸引我的是刻在石头上的几位的名言: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杰弗逊)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林肯)
The test of our progress is not whether we add more to the abundance of those who have much. It is whether we provide enough for those who have too little. (小罗斯福)
我在听说华府除了华盛顿纪念碑、杰弗逊纪念堂和林肯纪念堂,还有个小罗斯福纪念广场时,心里疑问罗斯福如何能跻身于那三位伟人之间。罗斯福第一次竞选总统时,以尖刻批评政府著称的作家门肯(H.L.Mencken)讥讽罗斯福“浅薄无能 (shallow and futile)”。我推测罗斯福没有毛泽东那样高的才智,也部分同意门肯的说法。不过美国人选出来总统不是用来当偶像崇拜的,而“浅薄”的罗斯福总统也做到了他的最好,虽然他被媒体、议会和最高法院制衡,远远没有毛泽东那样一手遮天的权力。
与以主人公雕塑为焦点、气氛严肃的林肯纪念堂和杰弗逊纪念堂不同,园林式的罗斯福纪念广场更像是一个故事。广场上不算太高大的罗斯福的雕像有其爱犬相伴,还有名气几乎超过夫君的罗斯福夫人埃列那。但整个广场的高潮是美国大萧条街景群雕(见图)。如果说林肯纪念堂和杰弗逊纪念堂的建筑格调还有些偶像意味的话,罗斯福纪念广场上的罗斯福只是一个大故事中的众多角色之一。我觉得这才是历史人物应有的地位。
人是速朽的。年代越久远,当时的风云人物们在后人心中的形象就越模糊,即使在他们的虔诚崇拜者 – 如我的父母 – 那里。不朽的是人的伟大理想。一个理想可以称为伟大,如果这理想关心的不再是个人的得失,而是人类共同的善。伟大的理想还必须被不懈践行,否则就是没有价 值的空想。这些纪念堂和纪念广场都是在当事人去世多年后修建的:杰弗逊纪念堂建于杰弗逊去世117年后,林肯和罗斯福分别是57年和42年后。去世后这么 多年还有人想得起他们,是因为他们的伟大理想。
想起毛泽东在世之时,全国立起了无数毛的巨型塑像。毛去世不到十年,塑像便被纷纷推倒。我对此的解释是:就我对毛泽东的了解,我看不出来他有什么不朽的伟大理想。他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宝座和威风。任何人的死活他都可以不顾。没有伟大的理想,在我这里就算不得伟人。
不过,即使毛有在天之灵,看到这一幕也不太会在乎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是个“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人。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不在乎人相食会不会上书,不在乎什么不朽。
我 关心的只是他如何得到了兴风作浪的机会。是我们允许他在我们头上兴风作浪的。我们无法独立行走,所以需要一根拐杖。我们无法独立思考,所以需要有人驾驭我 们的大脑。我们把卑鄙的权谋误作了伟大的理想来崇拜。如果历史真是一面镜子,我们还会允许更多这样的人在我们头上兴风作浪。
毛泽东是我这一代人都绕不过去的人物。我是在“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和“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毛主席就是那金色的太阳”的歌声中长大的。这两首给我印象最深的歌都把毛泽东比为太阳,这不能算是巧合,因为毛泽东那时在中国大众之中的地位也只有太阳可以相提并论。那时我们家还没有收音机,但是每家屋里墙上都挂着一个广播喇叭,所有的新闻和歌声都来自那里。那时喇叭的广播大约在早上六点开始,每天雷打不动的开始曲就是《东方红》 – 东方红,太阳升,大家该在太阳的威仪之下开始新的一天了。喇叭线有两根,一根是从镇上接过来的,另一根线被称为“地线”,插入屋内的地下。有时候喇叭音质较差,父亲就在地线入地的地方浇上一点水,喇叭便又洪亮起来。为什么在地上浇水就会提高喇叭的音质,我觉得很神奇,其原理是好多年之后才明白的。最近女儿给我推荐一本Lois Lowry写的中篇儿童小说The Giver,里边讲到一个表面上看起来井然有条、消灭了一切罪恶的乌托邦,其中居民的唯一消息来源也是镇上接线过来的喇叭。作者在写书的时候能想得到这么一个小情节会勾起一个来自异国的读者四十年前的回忆吗?于是几乎从来不看小说的我一口气读到半夜一点多,把这书读完了。第二天迫不及待地跟女儿分享勾起我童年回忆的许多情节,比如喇叭、思想汇报、工作由组织分配、“解脱”犯人和先天不足的婴儿等。女儿听得有些茫然,好像我的故事比Lois Lowry的故事还要遥远。我则是锲而不舍,接下去还做了一点调研,发现这本书在美国教育界争议极大,激赏和恶评皆如潮。这书获得了美国少年图书最高奖Newbury Medal,被不少人认为是对自己少年时代影响最大的书,但在有些地方则被列为禁书,理由之一是有些描写太过赤裸,超过了孩子的承受力。
除了听喇叭,歌声的另一个来源就是去剧院看文艺表演。《北京的金山上》据说是西藏民歌,所以歌者在演唱时还要穿上民族服饰,款款深情舞起长袖。我小时候觉得《北京的金山上》的旋律异常优美,而不太喜欢《东方红》的旋律。后来听了崔健版的《南泥湾》才发现陕北民歌 – 包括《东方红》 – 的旋律中都有些苍凉悲切的摇滚风味,其实与歌颂盛世的歌词并不匹配。从我对这摇滚格调的下意识抵触看来,那时我是真实地沐浴在浩荡的阳光里的。小朋友之间起誓,誓词是“向毛主席保证” – 毛主席之名是不可亵渎的,连小孩子之间都是如此。
阳光不只来自喇叭和文艺表演。对孩子影响最大的是父母,所以我的父母对毛泽东的发自肺腑的忠诚不会不影响到我。那时人们提到毛泽东不能直呼其名,要称毛主席。我的父母则称“毛主席他老人家”,或“毛老人家”。母亲出身贫农,是共产党来了才过上了像样一点的生活。母亲对此念念不忘,大概也为自己这段历史感到骄傲 – 那时贫农是中国社会等级最高的种姓。出身富农或地主的孩子在学校里如过街老鼠,是人人可得而欺之的。
北京来的新闻与小镇上空的云一样变幻迅捷。毛泽东逝世了。以毛夫人江青为首的“四人帮”下狱了。后来,喇叭被收音机取代了。再后来,毛泽东的钦定接班人华国锋被邓小平挤下台了,罪名是坚持“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必须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要始终不渝地遵循”。我的父母对面相忠厚的接班人华国锋印象甚好,而对赶他下台的邓小平和邓提拔的胡耀邦大有微词。他们说胡耀邦开会时在椅子上不停活动,哪里有领袖之相。大概在他们看来,宣称毛泽东犯了“严重错误”和批判“两个凡是”的人就跟古时候的弑君篡位之徒差不多吧。
但世事流转永不停息,毛泽东的名字渐渐淡出新闻,也渐渐淡出我的视野了。毛泽东的名字再一次振聋发聩在我耳边响起是八九年大学生罢课时在北京听陈明远的演讲。那场演讲在室外举行,听众多数是大学生,至少有数千人。陈先生的演讲极具感召力,句句切中时弊,听众之中掌声如雷鸣,一浪高过一浪,我更是感动地流了泪。可是陈先生后来语音激动的呼吁“把天安门上那张画像拿下来!”让我心里一怔:毛泽东有何大罪,被你如此仇恨?我注意到听众之中也没有多少喝彩之声。那是整场演讲之中唯一的一次冷场。
不久就发生了三位湖南人向天安门上那张画像泼墨的事。他们是被广场上游行示威的学生扭送到公安机关的。三位选在学生占领广场时向画像泼墨,该是以为学生会欢呼他们的行动吧。湖南三士没有料到示威的学生们会视他们为歹徒,陈明远先生也没有料到他对毛泽东的声讨会冷场。我们这一代人是在红太阳的照耀之下长大的。红太阳或许如邓小平说的有“严重错误”,但那也只是人都会犯的错误而已。诋毁和污蔑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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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中的魔法世界里有一个能把满地碎片复原的咒语。我们凡人世界里其实也有相似的事:看似毫无头绪散乱一地的许多事情,一旦抓住其后隐藏的规律,就一下子变得清晰了然。到了1980年代,中国大陆的出版物大大丰富,关于毛和他的时代的故事能经常在报纸杂志上读到。我对毛泽东其人的了解就是从这些零散碎片开始的。但是碎片毕竟只是碎片而已,我心目中红太阳的形象并未受到太大的伤害。后来到了美国,读到了李志绥著《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书作者本人文采一般,所记录的各种人物的谈话却无比传神,事件细节也极为丰富。于是我从前读过的关于毛泽东的所有零散碎片就在我眼前魔术般地还原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理解了这个人,就理解了他做事的动机,于是从前偶尔在脑子里闪过但没有问出来过的许多问题 – 毛泽东与几任妻子和女友们的关系、为什么能在抗日战争中崛起,为什么要反右、为什么要打倒他的战战兢兢的老战友们,为什么被后来媒体描述为无知泼妇的江青能赢得毛泽东的青睐,又能进而取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 – 一下都有了合理的答案。而我以前不知道的东西 – 比如毛喜欢鼓励他的近侍们内斗 – 也能跟他的所有别的故事完美契合于一身。
在那之前我也读过点历史,但李书才可以说是我的历史启蒙老师。我明白了任何历史事件 – 包括毛时代发生的那些不可思议之事 – 都是有原因的。凡事当然有原因,但这样简单的道理我以前居然不懂,因为我的父母和老师们是不鼓励在这些事情上动脑子的。没有原因的历史是枯燥的字典,有原因的历史比好莱坞动作片还要惊心动魄,而这些原因都可以溯源到某个人或某些人的动机。所以,读懂了人就读懂了历史。只要了解了当事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喜好和恐惧是什么、长处和弱点是什么、做事动机是什么、信条是什么,所有谜团就能迎刃而解。
李志绥的书遭到了不少人的凌厉驳斥。李书与驳斥李的书看起来都有道理,而后者语气上更咄咄逼人,把李骂得体无完肤。拜自由世界之赐,我第一次面对互相矛盾的故事,非动脑子不可了。在那之前,我已经完全习惯了只听一边倒的故事。权衡一番,我觉得对李书的驳斥只够伤及皮毛。李书的绝大多数内容是可靠的。我的依据是李书与我以前捡拾的诸多故事碎片完全契合,并把我对毛泽东的认识从看事提升到看人的高度。懂了一个人,他的言和行就成了他的指纹和签名,有高度的一贯性和可预期性,不是他人轻易就能伪造得惟妙惟肖的。李是身在漩涡中的人,不是冷静超然的旁观者,也不可能把三四十年前的事情记得完全准确,所以其书不可能没有瑕疵。但我的直觉是李书很接近于真实。直觉不一定可靠,但人经常必须在逻辑证据不足的时候依靠直觉来做出很多决定。
说到直觉,我忽然有些开始理解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职业出身的法官要请外行的陪审团来投票决定有罪无罪,因为证据经常不是百分之百充足,还可能互相矛盾,并且诉方和辩方都各有其动机。所以,水从来都不是清如许,只靠法官的理性不能完全可靠地得到答案。这时就要靠非理性的直觉来帮忙。在陪审团的眼里,除了证言证物,法庭上各路角色的表情和肢体语言等不可言传的东西都可以是决定他们的判断的因素。陪审团对案件的观察过程也是由看事而看人,用对人的理解来统摄对事的理解。我不是个历史学家,当不了法官,但自认有资格担任陪审团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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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阳被还原为凡人,那么多的阴暗角落赤裸显露在我面前,让我很长一段时间感到恶心。恶心反应慢慢过去之后,我发现我的这种反应并不只是因为毛泽东本人的问题,还因为我浸淫于其中的文化让我不习惯我的偶像有任何不完美。我的父母至今仍然拒绝任何对毛泽东怀疑和不敬的话,尽管他们早已从共产主义理想那里移情别恋。他们宁愿堵起自己的耳朵来让他们的偶像维持高高在上的地位。
他们对毛的崇拜到1990年代悄悄退去,开始崇拜一位姓气功大师,家里墙上挂的到处都是光芒四射的大师盘腿打坐于莲花之上的画像。我小心翼翼地问这是不是有点个人崇拜了,结果问得父母很不高兴,说对大师该有一点尊敬和感恩之意。又过了十年,莲花上打坐的气功大师画像悄然换成了身披金色袈裟手持金色禅杖的净空大师,大师的身后依然是光芒四射。对于我的父母来说,有个偶像来崇拜是自然的,没有偶像来崇拜是不正常的。有趣的是,至少在表面上看起来,偶像的几次交接都是和平演变,未见任何刀光血影。不管是哪个偶像,都是毫无瑕疵,任何对偶像的疑问都会让他们痛心疾首。
这种情结就是几千年前就有了的忠君情结。他们需要偶像,是因为偶像能给他们安全感。他们年轻时,毛泽东崇拜给了他们今世的安全感。年长时,净空大师给了他们来世的安全感。毛的偶像地位尽可淡出历史,但空出来的位置一定要有人替补。
克里希那穆提在解散奉他为教主的The Order of the Stars的演讲上对信徒们说:“I refuse to be your crutch(我拒绝当你们的拐杖)。”克氏相信人是可以自己走路、可以自己找到幸福和真理的,却总是想找一根拐杖。一有了拐杖,就再也不愿意自己走了。崇拜偶像的人就是把偶像当作了拐杖:不用再自己费力寻找真理了;只要听偶像的,就什么都有了。
偶像高高在上的地位要靠距离来维持。距离越远,形象就越浪漫。毛在声名极盛时,世界上每个角落,从西欧到非洲和南美,都有他的崇拜者。但领袖的私人医生是最近距离观看领袖的人,所以李志绥一上任就被毛警告不要把里边的情况向外面讲,因为偶像被近距离观看就露馅了。从驳李的书中描述的“里边”众人为正视听而花的精力,我可以想象李书在“里边”激起了如何的轩然大波。另一方面,虔诚的崇拜者也不习惯于近距离观看自己的偶像,而宁愿让他们保持高高在上的神秘感,因为距离一旦被拉近,我们受不了那些阴暗角落的视觉冲击 – 我们要把自己的精神支柱击垮了。
其实毛泽东不过是我们中国人之中的一个,有着中国人身上所有的共同品质和劣根性。我们都会一点暗渡陈仓、隔岸观火、声东击西、欲擒故纵,毛只是在这些方面的才智比大多数人更高。我们都有一点见死不救落井下石的铁石心肠,毛也只是心肠比大多数人更硬。刘邦和朱元璋都是这样的人。我们都恐惧被人陷害,毛泽东也恐惧被人陷害。我们都不屑于面对面坐下来靠协商解决问题,毛泽东也不屑于面对面坐下来靠协商解决问题。
新闻中听到非洲部落之间的冲突经常演变为恐怖的种族灭绝,有时候竟至上百万人被屠杀,感叹他们彼此为邻,看起来又都是那样相近的人,何至于如此兄弟相煎。再回头看看中国,仅在1927-1937和1945-1949两次国共内战里死于非命的人数就达大约七百万人(necrometrics.com)。记得第一次去北京的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看到资料说仅淮海一个战役就毙伤俘蒋军五十多万人,当时对毛和其麾下猛将佩服无比。现在看来,这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战功。每一个中华民族的子孙都该为这些统计数字感到羞耻。这么多人死于非命,并不只是毛泽东和蒋介石二人之力,因为那时的中国人都只知道靠明枪和暗箭说话。如果认识到毛泽东只是个能力高一些、手段狠一些、脱不开他的时代局限的凡人,就不会有那么大的恶心之感了。该问的问题就变成了中国人为什么几千年来一直允许这样的人来在自己头上兴风作浪。
父母的第一个偶像已经在我这里还原为我们普通人之中的一个了。第二和第三个偶像我了解不多,不过把自己放在莲花宝座里的画像和让自己光芒四射的照片让我怀疑他们其实也是普通人,只是比别人多了一些膨胀自我的机会,如同在天安门城楼上陶醉于下面潮水般万岁之声的毛泽东。
但是我的父母不这样认为。他们执着地虔诚于他们的每一任偶像。像我父母这样的偶像崇拜者现在仍然应该是大有人在,否则兜售莲花宝座画像的人早就失业了。并且中国现在仍然有不少以毛为偶像、梦想回到毛时代的人。我有时候问自己毛泽东何来那么大的能力,国家的第二把手、第三把手、第四把手、第五把手…,都在他的掌心中诚惶诚恐,或是像蚂蚁一样被轻轻捏死,数百万人被迫害致死,数千万人被饿死,数亿人惶惶不可终日,而没有遇到任何实质性的抵抗。这权力就是成万上亿的像我父母那样的中国人给他的。不懂得自己去寻找真理的他们每天欢欢喜喜地领受喇叭里传来的“真理”,任由控制了喇叭的人在他们头上兴风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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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到华盛顿旅游,印象最深的是三位美国总统的纪念堂(纪念广场):林肯、杰弗逊和小罗斯福。方形的林肯纪念堂沉重肃穆,圆拱的杰弗逊纪念堂空灵典雅,深褐色调的小罗斯福纪念广场静谧闲适。不过比建筑更吸引我的是刻在石头上的几位的名言: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杰弗逊)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林肯)
The test of our progress is not whether we add more to the abundance of those who have much. It is whether we provide enough for those who have too little. (小罗斯福)
我在听说华府除了华盛顿纪念碑、杰弗逊纪念堂和林肯纪念堂,还有个小罗斯福纪念广场时,心里疑问罗斯福如何能跻身于那三位伟人之间。罗斯福第一次竞选总统时,以尖刻批评政府著称的作家门肯(H.L.Mencken)讥讽罗斯福“浅薄无能 (shallow and futile)”。我推测罗斯福没有毛泽东那样高的才智,也部分同意门肯的说法。不过美国人选出来总统不是用来当偶像崇拜的,而“浅薄”的罗斯福总统也做到了他的最好,虽然他被媒体、议会和最高法院制衡,远远没有毛泽东那样一手遮天的权力。
与以主人公雕塑为焦点、气氛严肃的林肯纪念堂和杰弗逊纪念堂不同,园林式的罗斯福纪念广场更像是一个故事。广场上不算太高大的罗斯福的雕像有其爱犬相伴,还有名气几乎超过夫君的罗斯福夫人埃列那。但整个广场的高潮是美国大萧条街景群雕(见图)。如果说林肯纪念堂和杰弗逊纪念堂的建筑格调还有些偶像意味的话,罗斯福纪念广场上的罗斯福只是一个大故事中的众多角色之一。我觉得这才是历史人物应有的地位。
人是速朽的。年代越久远,当时的风云人物们在后人心中的形象就越模糊,即使在他们的虔诚崇拜者 – 如我的父母 – 那里。不朽的是人的伟大理想。一个理想可以称为伟大,如果这理想关心的不再是个人的得失,而是人类共同的善。伟大的理想还必须被不懈践行,否则就是没有价 值的空想。这些纪念堂和纪念广场都是在当事人去世多年后修建的:杰弗逊纪念堂建于杰弗逊去世117年后,林肯和罗斯福分别是57年和42年后。去世后这么 多年还有人想得起他们,是因为他们的伟大理想。
想起毛泽东在世之时,全国立起了无数毛的巨型塑像。毛去世不到十年,塑像便被纷纷推倒。我对此的解释是:就我对毛泽东的了解,我看不出来他有什么不朽的伟大理想。他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宝座和威风。任何人的死活他都可以不顾。没有伟大的理想,在我这里就算不得伟人。
不过,即使毛有在天之灵,看到这一幕也不太会在乎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是个“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人。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不在乎人相食会不会上书,不在乎什么不朽。
我 关心的只是他如何得到了兴风作浪的机会。是我们允许他在我们头上兴风作浪的。我们无法独立行走,所以需要一根拐杖。我们无法独立思考,所以需要有人驾驭我 们的大脑。我们把卑鄙的权谋误作了伟大的理想来崇拜。如果历史真是一面镜子,我们还会允许更多这样的人在我们头上兴风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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