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罪人的主:马可福音(六)2:13-17
13 耶稣又出到海边去,众人都就了他来,他便教训他们。 14 耶稣经过的时候,看见亚勒腓的儿子利未,坐在税关上,就对他说,你跟从我来。他就起来跟从了耶稣。 15 耶稣在利未家里坐席的时候,有好些税吏和罪人,与耶稣并门徒一同坐席。因为这样的人多,他们也跟随耶稣。 16 法利赛人中的文士,(有古卷作文士和法利赛人)看见耶稣和罪人并税吏一同吃饭,就对他门徒说,他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喝吗? 17 耶稣听见,就对他们说,健康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这里的税吏利未,就是马太福音的作者马太,而马太对此事件的描述和马可大致相同,可是在耶稣对法利赛人的回答中多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
当然马太是直接的当事人,他的记载应该是更准确,更完备。可是问题是为什么耶稣要讲这句话,如果神不喜爱祭祀的话,那圣经中专门记载祭祀条例的利未记又是怎么回事?还有这句话“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和“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又有什么关系?
这里的税吏利未,就是马太福音的作者马太,而马太对此事件的描述和马可大致相同,可是在耶稣对法利赛人的回答中多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
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经上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马太9:12-13)
当然马太是直接的当事人,他的记载应该是更准确,更完备。可是问题是为什么耶稣要讲这句话,如果神不喜爱祭祀的话,那圣经中专门记载祭祀条例的利未记又是怎么回事?还有这句话“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和“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又有什么关系?
在旧约中,神设立祭祀的条例给以色列人,不是为了垂涎牛羊的肥美,也不是为了满足他的被人尊崇的虚荣心。神设立祭祀的制度,是为让人知道神的圣洁,而有罪的人是不能和神相交的,只有通过献祭,用牛羊的血暂时遮盖人的罪,人被赦免,才可能被接纳。所以,神并不喜爱祭祀,因为祭祀只是暂时解决了罪的问题,人不断地犯罪,不断地献祭,可是根本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而另一方面,神喜爱怜恤,因为他是怜悯人的神,他主动赦免罪人的罪,赐下独生爱子来担当人的罪,耶稣在十字架上,一次将自己献上,将罪的问题彻底解决。而人所要做的就是承认自己的罪,愿意让耶稣来担当我们的罪,使我们可以与神和好,成为神的儿女。可是只有自认是“罪人”的人才会如此行,而那些自以为义的“义人”是不会有这个认知的。所以耶稣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