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从《水浒传》到“水浒气”

一、关于“伤害”的美学思考

(一)被社会伤害以后该如何去回应社会

  从终极关怀的角度看中国文学,除了杜甫以外,还值得特别加以讨论的,是《水浒传》与《三国演义》。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当然与近年来我反复提及的《三国演义》与《水浒传》都亟待重新评价这一看法密切相关。

  在开讲《向头顶的星空致敬》中,我已经指出,希望能够重新评价《三国演义》与《水浒传》,并且,应该从新的四大名著的排名中把它们剔除,为什么要如此呢?现在,终于可以详细地谈谈自己的全部理由了。

  简单概括一下,《三国演义》讨论的是公元三世纪的一场跨时代的世纪动乱,九十六年,几乎是一个世纪,整整将近一百年的时间,始终是在打仗。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然后三国归晋,仅仅出现十一年的和平生活,紧接着又打仗,这就是我们所常常提及的所谓魏晋南北朝,一共是三百九十四年。无疑,这应该是所有中国人心中的大悲与大痛!而《三国演义》必须回答的也就是这个问题,为什么中国一下子竟然会乱成这个样子,将近四百年的时间,整个祖国大地都成了战场。可惜,站在世界超一流的长篇小说的角度回顾一下,我必须说,《三国演义》回答得无论如何都不能算好(详细的讨论,请参见下一讲)。

  《水浒传》讲的是中国公元一千一百一十二年到公元一千一百二十二年这十年间的事。这十年间,中国山东境内,宋江带着他一帮弟兄聚众造反、笑傲梁山。相比之下,假如《三国演义》是讲的历史大事件,《水浒传》讲的就是历史小事件。但是,《水浒传》到底写的是中国人怎样的一段心路历程,或者说,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去概括这个历史小事件?写的是农民起义?但是,其中的108将,有谁是农民?有人统计了一下,曾经在宋朝各级政府当过公务员的33人,打家劫舍的黑社会人物25人,地主、富农家庭的10人,私营企业主9人,打渔出身8人,吃技术饭6人,小偷出身3人,其他出身14人。而且,“杨志卖刀”,开价是3000贯钱,相当于现在的90万人民币,金枪手徐宁的祖传宝铠“雁翎甲”,价值三万贯,相当于现在的900万人民币。林冲买了一把宝刀,一千贯钱,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30多万。显然,在这当中,除了陶宗旺以外,实在没有一个是农民。

  那么,《水浒传》到底写的是什么呢?在我看来,《水浒传》写的应该是一个被社会伤害以后该如何去回应社会的故事。或者说,当社会伤害了你以后,你该怎么去回应这个社会?

  显然,这个问题在中国是特别典型的。中国的封建社会因为是皇帝的一统天下,所有的一切都是皇帝的,所有的人都是在给皇帝办事,因此,也就特别容易有失落感、挫折感,就像一个孩子,会特别关注父母的“予取予夺”,可是,一个父亲,却要去面对上亿甚至几亿的孩子,这又怎么能够保证分配的公正?因此,这就难免,在这个国度,人人都会因为不公平而斤斤计较。

  所以,在中国,人与人之间的人伤害与被伤害的能力就特别强。人人都知道,在中国,每个人都经常说:活着很累,或者说:社会太复杂。可是你跟西方人接触一下,人家会这样说么?显然不会!因为西方社会和我们中国不一样,当然它有它的缺点,我们有我们的缺点,但是从生态环境的角度来说,我们毕竟要说,中国人的生态环境比西方人要更加恶劣一点,关键就在于:我们中国人彼此之间的伤害非常非常的频繁。看一看古代的知识分子,他们最喜欢写的主题是什么?“怀才不遇”。所有的人都觉得受了欺负,所有的人都觉得不公平,可是所有的人从来都没有说过,他也欺负过别人,他也给别人带去过不公平。

  中国的《水浒传》面对的就是“伤害”的问题。被社会伤害了以后,我应该怎么做?《水浒传》的回答很明确:逼上梁山。既然你先伤害我,我也就可以伤害你,你杀我一个,我杀你全家,你杀我全家,我杀你九族,这就是《水浒传》的回答。而且,这个回答在中国的千百年里都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每个中国人都认为,就应该是这样!你既然魔高一尺,我当然就该道高一丈,你有初一我就有十五,你兵来我自然将挡,你水来我立即就土淹。但是中国人从来没有想到:全世界的人都有被伤害的经历,尤其是在西方社会里,每个人也都有被伤害的经历,那么,他们被伤害了以后是怎么做的?对此,我们中国人从来就没有去想,即便是在我们了解西方文学、进入了西方文学的世界以后,我们也从来没有去想过。我们始终理直气壮地觉得,是你逼我上的梁山,你既然敢“初一”,那么我就有“十五”、我跟你拼命、我跟你血拼,也就理直气壮地有了全部的理由。

  可是,西方文学是如何去面对这个问题的呢?

  在这方面,起码有西方的四部文学名著可以予以参照。第一部,是雨果的《悲惨世界》;第二部,是雨果的《九三年》;第三部,是狄更斯的《双城记》;第四部,是显克维奇的《你往何处去》。毫无疑问,这四部西方作品都是超一流的作品,而且,《你往何处去》是拿了诺贝尔奖的。这四部作品讨论的,也都与被伤害有关,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在这四部作品里,“逼上梁山”之类的行为从来就不曾被鼓励与赞美,甚至,在这些作品里连类似的“梁山”都没有。而且,西方电影里的佐罗,罗宾汉或者是蜘蛛侠,也都与水泊梁山上的好汉不能同日而语。由此,我们突然发现,原来《水浒传》很可能就是中国古代版的赵本山事件。它在中国是全国冠军,但是到了全世界却偏偏不行。


(二)“小说教”与“水浒气”

  而且,我还必须要说,很早的时候,清朝有一个学者,叫钱大昕,他就指出过:一般都说中国有儒释道三教,但是实际上中国还要加上一教,“以杀人为好汉”的小说教。而且,明清之际的中国普通民众其实都并不是被儒释道三教所教出来的(“崖山之后,已无中华“),而是被中国的“小说教”教出来的,所以在中国一定要特别关注“小说教”的问题。进而,钱大昕说教中国人怎么思考、怎么思维、怎么行动、怎么办事的,主要是两部小说,《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必须说。这个看法真的是发聋振聩,遗憾的是,我们过去没有给这位钱先生的声音以足够的关注,当然,在今天一定要对这个看法刮目相看。仔细想一想,我们中国的普通人真的是在孔夫子的教育下长大的?其实,我们受关云长的影响也许更大,普通民众去关帝庙的次数可能不亚于去孔庙。试想一下,阿Q连圈都划不圆,但是却会唱“悔不该,酒醉错斩了郑贤弟”,“我手执钢鞭将你打”。如果不是“小说教”的影响,他又何至于如此呢?

  更为重要的是鲁迅。五四期间,鲁迅又一次提到了这个问题,他说我们一定要留心中国的两部长篇小说,这就是《三国演义》和《水浒传》。鲁迅说:“中国确也还流行着《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但这是为了社会还有三国气与水浒气的缘故。”犹如我们常说,是德国人写了《浮士德》、是美国人写了《老人与海》,是中国人写了《阿Q正传》,无疑,也是中国人写了《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背后,存在着“三国气”和“水浒气”,《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问世,与“三国气”和“水浒气”有关:而且,《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流传,也培养了中国人身上的“三国气”和“水浒气”。

  每个中国人心中都有一本《三国演义》《水浒传》,也都有一个“三国”和一座“梁山”。从中国小说到小说中国,从《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到“三国气”和“水浒气”,在这背后所蕴含的,或许就是《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应该被从四大名著中剔除出去的秘密?


二、个人恩仇与造反有理——水泊梁山恩仇记

  从上述角度出发,再来重读《水浒传》,无疑会有全新的发现。

  在为学生授课的时候,为了让他们更加容易地去理解《水浒传》,我往往会为《水浒传》换一个名字——《水泊梁山恩仇记》。中国人很熟悉《基督山伯爵恩仇记》,可是我们很少去联想中国的《水浒传》,其实,《水浒传》就是《水泊梁山恩仇记》。《水浒传》中的那些英雄好汉都是中国的“基督山伯爵”,都号称是被社会伤害了的,而他们的应对方式也没有例外,都是回过头来去伤害所有曾经伤害过他的对方。所以,我们可以把它叫做《水泊梁山恩仇记》。这样,我们就不难从“恩仇”的角度去超越我们过去用传统的美学模式、传统的有色眼镜给《水浒传》所下的种种定义,而且发现,《水泊梁山恩仇记》的角度启示我们,其中面临的问题无非就是两个,从个人的角度,被社会伤害过以后我会怎么做?《水浒传》选择的,是快意恩仇,你伤害我,我就伤害你,绝不手软、绝不退让;从社会的角度,我们这个团队被社会上其他的团队伤害过,而我们选择的回应方式,则是造反有理,是把一切都推倒重来,是建立一个水泊梁山新帝国。

  下面,从个人恩仇和社会恩仇的角度来看看《水浒传》中的恩仇记录。

(一)《水浒传》中的个人恩仇记——“该出手时就出手”

  首先,我们来看《水浒传》中的个人恩仇记。

  在个人恩仇方面,《水浒传》的关键词可以叫做:快意恩仇。我过去说过,在所有的古典名作的改编中,《红楼梦》87版的主题歌是最为成功的,完全可以对得起长眠地下的曹雪芹老先生。我很喜欢《红楼梦》87版所有的歌曲,每一首都很好听,也都唱出了《红楼梦》的神韵。而根据《水浒传》改编的电视连续剧的主题歌也很不错,不过,我说的不是它非常好听,而是它太有“水浒气”了,真的写出了《水浒传》的根本精神,这就是:叫做“该出手时就出手”。

  可是,只要“出手”就一定对吗?我认为,其中的问题非常复杂。

  总结一下,会发现在《水浒传》中存在着不同类型的“出手”,而且,这些不同类型的“出手”,也大多都是完全不应该的。

  第一种类型,是最典型的出手。在我看来,在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今天唯一能容忍的出手,应该是林冲的出手。林冲真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因为娶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老婆,结果却因“福”成“祸”。所以,他的“出手”是带有正当性的。

  但是,《水浒传》里还有许多其它类型的“出手”,其正当性,就值得怀疑了。

  (1)杀人者,打虎武松

  例如,以武松为代表的第二种类型的“出手”,我就把它称之为最不正当的“出手”。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武松的每一次出手都很难自圆其说。从一开始,武松的出门避祸,就没有正当性。他是因为在单位上班的时候和同事聚餐——就好像到了春节了,各单位都要聚餐——与同事斗殴而出走。武松这人一喝酒就要闹事,结果因为言语不和,他一拳就把人打倒晕过去了,他当时以为把人家打死了,于是就仓皇出逃。显然,在这当中武松的打人是毫无正当性的。

  再看后来的打虎。其实,只有事先知道老虎危害百姓,而且主动地决定说:我要把它打死,这个打虎者才是可歌可泣的英雄好汉。可是武松的打虎,说老实话,是每个人都会去做的,其他人跟武松的区别只在于:在与虎偶遇后,他竟然把虎打死了,我们却被虎打死。因为,武松打虎的真实原因是他要从山上过去,去找他哥哥。

  武松这个人是个大孩子、大愤青,他从小就是靠他哥哥,说起来,他哥哥长得实在对不起观众,上帝把他扔下来的时候是脸朝下扔下来的,而且,父母把所有的优秀遗传基因都给了弟弟,而没有给他。可是,尽管如此,他却还要负责养活武松,武松从来不干活,出了事情就一跑了之,都是哥哥去法院投案应付。这次也是,也是哥哥出面,最后,所幸武松那一拳没有把人打死,于是,听说事情已经了解,武松就告辞小旋风柴进,要回家找他哥哥。

  那天晚上,按照原定计划,他必须要从景阳冈上翻过去。当时,店小二对他说:客官你千万不能过,因为山上有老虎出没。武松一听,非常气恼,他说你少跟我来这一套,我是江湖中人,我还不知道个中的奥秘?晚上我要是在你这儿住,按黑社会的潜规则,你很可能就要剁了我,去做人肉包子,明天好卖给客人吃。显然,你明明是想骗我,其实,山上根本没有老虎,店里倒有老虎。这样一说,店小二也不敢吭声了,于是,武松才上了山。上了山以后,才发现,不好,真有老虎。剩下的事情,就是人人都会做的,只不过一般人做的结果是垂死挣扎,而武松,则是成就“打虎英雄”的品牌。但是总之,遇到老虎,不论是谁遇到,都是要出手打的,你不打,那就只能束手去让老虎吃掉。

  再看武松打蒋门神,这一次就有正义性吗?南京最著名的酒吧区叫做1912,我们就拿1912打个比方吧,某日,某监狱长的儿子施恩到1912酒吧区喝茶,突然发现,1912这一片太好了。于是就让手下去传话:今后每个咖啡馆酒吧都要给施大爷按月交百分之五的租子,美其名曰,叫做安全保护费。良民百姓,哪个敢不交呢?只好都交。可是,后来又来了一个官员,他也在1912喝茶,他也发现这个地方不错,于是也传话每个咖啡馆酒吧要给他交百分之七的租。自然,这次是传不下去了。为什么?因为施恩已经把这个地方给霸占了。可是,后者又不甘心,于是,就找了一个武林高手,要把施恩打走。蒋门神就是这样应运而生的。因此,武松是施恩找过来打蒋门神的。准确地说,我不想隐瞒我的观点。武松的行为完全就是黑吃黑,哪有任何的正义性可言?而且,小说里还有一句,各位看到没有?施恩收回来了快活林之后,各个营业场所被迫给他所交付的安全保护费用每个月又上涨了不少。请问,这怎么就叫除暴安良了?武松不出手,人家反而还能少交一点。何况,武松自己在动手之前也没有问过对百姓是否有益,仔细看看小说就知道了,武松在这个问题上是这么问的:我在监狱好好的,怎么每天给我好酒好饭?我是江湖中人,我不糊涂,我首先必须得问问你们让我干的事情我能干不能干,如果我干不了,那我可绝对不继续吃了。看看武松多职业?可是武松从来没问,这个事是对老百姓是有益还是无益有意。武松只问我能干得了吗?至于血溅鸳鸯楼,那就不用更多讨论了吧?杀死十五个人,起码有十二个人是无辜的,可是,武松却毫无惭愧之意,否则,他不会大呼“痛快”,更不会慨然写下血书:杀人者,打虎武松!

  (2)“大家图个一世快活”

  还有最浪漫的类型。这应该以鲁智深为代表。鲁智深的“该出手时就出手”有点好玩,给人一个很浪漫的感觉。在《水浒传》里,一般人会觉得写武松写得很好,而且,作者写武松也用了整整十章,可是,其实《水浒传》写得最好的是鲁智深。这个人有人情味,“出手”“出”到了最后,也知道反省,跑到杭州出了家,听到钱塘江水涨潮,他就圆寂了,还留下偈子:今日方知我是我。

  确实,鲁智深在很长时间内都是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他似乎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超人”,力大无穷,所向无敌,因此,对于恩仇的判断,他基本上就是靠自己的拳头说话,他的拳头就是法院和检察院。例如,他确实也打抱不平,可是,他所帮助的对象却基本上都是小美女。因为只有小美女的感激与赞美,才最能够给他一种色香味俱全的满足感。为此,他划分正义与非正义的方法非常主观:凡是小美女,就是正确的,凡是欺负小美女的男人就一定该打。

  例如“镇关西”。“镇关西”相当于我们现在一个县的肉类联合加工厂厂长,一个先富起来的乡镇企业家。他做了一件现在很多现在先富起来的乡镇企业家都会做的事情,就是包二奶。而且,他与“二奶”之间一开始其实是你情我愿的,只是后来被自己的太太发现,他老婆说:要不你就离开家,要不那个女孩就要走人,于是,在太太和二奶之间,他选择了太太。结果,小女孩就哭哭啼啼跟她老爸走了,当然,在这中间,在他与二奶之间为分手也出现了一点财产纠纷。可是,即便如此,这样的男人就应该被打得脑浆迸裂吗?就罪该当死吗?无疑不是。与其说这个男人死于自己的罪恶,远不如说,是死于鲁智深的把自己作为匡扶正义的化身的浪漫幻想。

  最荒诞的类型,应该以智取生辰纲的那“七匹狼”为代表。我一直呼吁,智取生辰纲事件,在今天要重新讨论,过去谈到《水浒传》,只要说到智取生辰纲就觉得大快人心,好得不得了,而且还经常把这一段选入语文课本,可是,凭什么智取生辰纲的那“七匹狼”就好得不得了呢?一个省级干部的东西,你说抢了就抢了?只需要随心所欲地定个性,说这是不义之财,然后你就可以下手抢?所谓的不义之财,你是怎么知道的?你做过起码的调查研究吗?无非是为官必贪、富必不仁之类的推理而已。这是不是有点类似于现在重庆薄熙来王立军的以“黑打”的方式来“打黑”呢?而且,梁中书究竟有多坏?他比起李逵如何呢?起码他并没有不问青红皂白就“排头砍去”地滥杀百姓吧?再想像一下,黄泥冈附近的山东郓城县东溪村村长晁盖闭门家中坐,突然听说北京大名府的领导梁中书送的生日礼品要从附近过,立刻就与村民办语文教师吴用商量,决定要抢他不商量。然后,他们又找了几个朋友,几个朋友竟然也不问青红皂白地异口同声:咱们一块抢。这样的做法合理吗?这样的做法,在全世界哪个国家都是通不过的。

  且看他们自己是怎么说的:刘唐给晁盖送生辰纲情报时,说的是“送一套富贵给他。”吴用拉三阮入伙时,说的是“取此一套富贵不义之财,大家图个一世快活。”公孙胜与晁盖研讨生辰纲时,说“此一套富贵,不可错过。当取不取,过后莫悔。”而抢劫成功后,“七匹狼”们只是各自分了一份,根本就没有扶贫济困。因此,这“一套富贵”都是抢给自己的。

  再往下就更不用说了,应该是最恐怖的类型。孙二娘无疑是代表。她的“出手”完全没有任何的正当性,而且是最为恐怖的。明明谁都不欠她的,可是她却无端地就可以去害人性命。只要把人骗进她的店里留宿,孙二娘是想杀谁就杀谁。鲁智深也曾被她灌醉了要杀掉,如果不是临时发现鲁跟自己有关系,肯定就已经做了刀下之鬼了,还有一个跟鲁智深一样的大头陀,不就被她杀掉了吗?他的兵器,还在墙上天天在为他呜呜作响地哀悼,当然,她也有一个所谓的“三不杀”的规矩,可是且不要说这“三不杀”毫无根据,就算是有充分的根据,一个郊外餐馆,竟然以所谓“三不杀”去滥杀,并且擅自把所有“三不杀”之外的住宿食客都剁了做包子馅,这又天理何在?

  最残忍的“该出手时就出手”类型,自然是武松、杨雄等人的杀《水浒传》里的四大美女。其中,最为令人唏嘘同情的,是杨雄的杀潘巧云。杀潘金莲、阎婆惜倒还罢了,总有些正当性的影子,可是,杨雄杀潘巧云,却实在是太缺少公正性了。杨雄和他太太的情感基础本来就不够,杨雄一个月有二十几天是住在监狱的。而且杨雄的工作是砍人脑袋的,所谓侩子手,嫁给这样的人,血腥气未免重了一点,潘巧云心怀不满,也是可以理解的。后来潘巧云的错误,顶多也就只能算是红杏出墙。而且,红杏出墙当然不对,可是,红杏出墙一定要拿命换吗?这未免太不讲道理了吧?夫妻之间不合,可以商量离婚,可以重新开始,为什么一定要拿命换?真是残忍之极!

  个人的快意恩仇方面,还有其它的一些类型,限于篇幅,我就不再例举了,不过仅从上面举出的几种类型,已经就不难看出,其中存在着共同的潜规则,这就是:既然社会很黑,那我就可以比社会更黑,哪怕黑的没有任何底线。或者,既然你伤害过我,对不起,从此你就是该被杀无赦的。当然,我不想过分夸大《水浒传》中的这一切,因为毕竟是几百年前的作品,存在历史局限性,自然是难免的,何况,《水浒传》在当时还是给了饱受欺凌的平民百姓以精神的鼓舞,因此在中国的小说中,它还要算是问题比较少的一部,但是问题就是,我们要讨论的不是《水浒传》有多坏,而是《水浒传》为什么不能更好。为什么你在杀人的时候不能杀出一个底线来?为什么不能让人家有多大的错承担多大的惩罚?

  看来,“快意恩仇”,固然不无道理,但是,应该以“恩仇”的解决为目标,还是应该以“快意”为目标,这却毕竟是必须予以慎重思考的。

(二)《水浒传》中社会方面的恩仇记——“风风火火闯九州”

  下面再看《水浒传》中社会方面的恩仇记。

  在社会恩仇方面,《水浒传》的关键词可以叫做:造反有理。还借助一句根据《水浒传》改编的电视连续剧的主题歌,应该是:风风火火闯九州。

  具体来看,水浒梁山的的造反,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劫城”。《水浒传》中写水浒好汉劫城应该不止一次,可是每一次都会伤及百姓。救卢俊义的那一次,杀得连侩子手蔡福都看不下去了,他让人向宋江赶快去汇报:千万不能再打了,因为城中已经“将及损伤一半”,什么叫“将及损伤一半”?是伤及对方的官兵吗?是城中的老百姓“将及损伤一半”。水浒梁山这样的打仗方法,实在是太离谱了,最后小说里面承认,这次一共杀了多少人呢?“被杀死者五千余人”。要知道,杀死一个人就足够判水浒梁山好汉死刑的了,可是,他们竟然顶着“造反有理”的招牌,杀死了五千多人。由此联想,有人口口声声要说水浒梁山聚众造反是为了平民百姓,真不知道理由何在。

  其次是“劫富”。看过《水浒传》的应该都知道,其实水浒梁山从来就没有主动去打过官府,都是官府来打水浒梁山,水浒梁山没有办法,只好出来应战。水浒梁山主动打的,都是那些很富裕的村子、先富起来的村子。可是,水浒梁山凭什么去“劫”人家呢?打个比方,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很富裕,那么社会上随便几个人结起伙来,随随便便就去劫了它,可以这样去做吗?当然不行。而且,水浒梁山在劫富之后,没有例外都是杀人家全家,其实人家跟他根本没什么仇。你不就是劫财吗?财劫完也就算了,好歹要给人家留条活路,可惜,根本就没有,朱家、曾家、高家、黄文炳家,毛太公家、梁中书家、王太守家,统统没有例外,都是全家杀光。可是,水浒梁山“济贫”了吗?除了偶尔的一两次,应该说,基本上看不到。其实,这里的劫富完全是因为水浒梁山的人在笑傲梁山中的生存状况出了很大的问题,因为人多,生活方面无以为继,所以,才要频频外出劫富。例如,为什么要打祝家庄呢?宋江在战后的总结会上就已经说明白了,我们山上两万多人两年的粮草,这一下子就全都有了。

  第三,是“劫人”。这一点,是最有水浒梁山特色的。当这些社会中下层的盲流认为自己结成团队去和社会抗衡的做法是天然正确的以后,他们竟然会大言不惭地拼抢自己所需要的人才,而且是不入伙也要入伙。你不入伙,我就先给你制造血案,或者,我就把你全家都杀光,看你跟我不跟我上梁山。

  例如秦明,他被俘虏后说我不能跟你们干,因为我是正规军的军官,我还是想在主流社会生存,但是我们可以做朋友,以后再打仗,我也可以私下放水,或者提前把消息告诉你们。宋江怎么说呢?他说:行,咱们只交个朋友吧,今晚一起吃吃饭,明早送你下山。可是,其实却是把他给灌醉,然后那边派人穿上他的衣服拿上他的旗号,跑到山下面去,到城门口骚扰一圈,而且到处招摇:“我秦明也!”结果守军就把他全家都杀了。可是,第二天秦明酒醒后还什么都不知道,还被蒙在鼓里,宋江也装腔作势地还欢送他。结果到了城门口,却发现他老婆的头挂在那里,于是,他不得不回到梁山。

  朱仝的遭遇也一样,他的职务相当于县公安局侦缉大队长,为袒护宋江而入狱。上级的公安局局长看他为人忠厚,就说:这样吧,你在我家当个勤务人员吧,就别到监狱里去了。朱仝很喜欢这个工作,因为他喜欢公安局局长的儿子,才三四岁,因此就每天带着他到外面到处玩。可是有一天,水浒梁山的朋友跑来看他,于是,他们就站在一边聊天,没提防,小衙内自己就跑到附近去玩,结果聊完天回头找小衙内,才发现,李逵已经把他脑袋摔成了八瓣。这样,朱仝也只好上了梁山。为此,他极为痛恨李逵,说:这也忒毒了些。

  卢俊义上梁山也如此,梁山人到处造舆论说他要造反,最终,他被迫也只好上了梁山。

  社会的造反有理方面,也还有其它的一些方面,限于篇幅,我就也不再例举了,不过仅从上面举出的三个方面,已经就不难看出,像个人的“快意恩仇”一样,社会的“造反有理”也存在着共同的潜规则,这就是:只要造反,就一定是对的,只要造反,就是有理的。用李逵的话说,是“我只是先打后商量”。而且,只要造反,就是可以不择手段的,就是可以“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无疑,这完全也是错误的。在社会的矛盾到了极端的状态下,造反,自然不失为一种正当的选择方式,但是,必须先有理,然后再造反;也必须恪守造反的人性底线,这确实为必须之必须。遗憾的是,《水浒传》完全没有做到这样两点。

三、中国的“家——国”社会的彻底崩盘

(一)水浒梁山为什么会“快意恩仇”、“造反有理”

  当然,在讨论了《水浒传》的在个人的快意恩仇与社会的造反有理之后,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甚至,还应该说,还仅仅是刚刚开始。因为,有太多的人——或许也包括本书的读者——一定会为水浒梁山辩解。他们会说,凡是存在的,就一定是有其合理性的,因此,《水浒传》只能这样去写,也只能这样去评价。

  然而,果真是凡是存在的就一定是合理的吗?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还是要弄清楚水浒梁山为什么要“快意恩仇”和为什么要“造反有理”。

  在我看来,这就必须从弄清楚中国社会的这样一种互相伤害的社会模式是如何形成的开始。过去,一般的解释是因为社会穷困,民不聊生,是因为贪官污吏横行当道,因此受伤害者不得不揭竿而起,其结果,当然也就把社会与人群分成了好坏与敌我,也分成了伤害者与被伤害者,从而,也就为水浒梁山的杀无赦和对对手没有人性底线大开方便之门。然而,非常遗憾的是,上述的解释其实并不符合实际情况,而完全是一种把问题简单化了的错误模式。

  首先,即便就是从宋朝的实际生活来看,我们也必须说,宋朝远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糟糕,例如,已经有很多史家指出,宋朝在古代中的历朝历代中都是最为特殊的,实际上宋朝的文化创造也远远超出于了大唐,例如,四大发明,就集中在了宋朝而不是唐朝。而且,宋朝的老百姓也过得并不民不聊生。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宋朝最穷的穷人是谁?想都不要想,当然是武大郎。武大郎肯定是最穷的,大家都知道他穷到什么地步。可是,看看他的住房,却不难发现,宋代最穷的穷人武大郎住的竟然是两层的小楼,否则,怎么可能会有一根晒衣杆引发的血案呢?那根晒衣杆是从哪儿掉下来的?正是从楼上。潘金莲是在二楼窗口晒衣服的时候砸到了西门庆的脑袋。如果她住在一楼或者地下室,那她也许就躲过了与西门庆的这一劫了。

  这样看来,我们过去的那种动辄就把前面的所有朝代都痛斥为“万恶的旧社会”的做法,实在是值得斟酌的。所以,我也才经常说,谁才是新社会?谁才是旧社会?这完全是一个亟待重新认真思考的问题!而在这里,我们起码要明确,宋朝并非“万恶的旧社会”,水浒梁山上闹的这一出历史大戏,也与贫穷贫困、民不聊生没有根本的关系。

  其次,就要说到最近中央政治局常委王岐山所推荐的一本书了,这本书叫做《旧制度与大革命》。那么,王岐山为什么要推荐这本书呢?理由当然可以有种种,但是,起码有一个理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忽视的,这就是托克维尔在这本书里的一个提醒:革命是最容易在经济富裕(所谓对苛政感受最轻)的时候爆发的。也因此,共产党的前后两任总书记才会非常严肃地提醒:当前存在着亡党亡国的危险!

  无疑,宋代也是一样,他们(也包括水浒梁山上的这些人)所碰到的问题要远比贫穷贫困民不聊生更深刻。也就是说,当一个社会解决了基本的温饱以后,却反而安定不下来,却反而怨声载道(这很类似于我们今天的社会)。

  为什么会这样?一方面当时是真正做到了丰衣足食,但是另一方面,当时每个人的不满却也都在逐渐上升。那么,其中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暗处触动了人们敏感脆弱的神经?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个社会的公权始终没有建立起来。

  我们知道,宋代的天下是皇帝一个人的天下,其他的无论官吏百姓其实都是为皇帝打工。在这中间,始终有所匮乏的,恰恰是一个合法的公共权力的空间。所谓“合法的公共权力的空间”,简单地说,就是教育平等、司法平等,等等等等。如果一个社会不存在互相伤害的恶劣状态,那么这个社会就一定存在一个公共空间,简单地说,我有气有地方出,我有冤有地方诉,我要上学有地方给我解决,我有病有地方给我看。最起码的是家里有人去世到殡仪馆会不再被盘剥一次。换言之,是社会不能出现不劳而获的现象,不能出现少劳多获的现象,不能出现多劳少获的现象,不能出现劳而不获的现象。反之,如果这个社会起点不公,机会不公,规则不公,结果不公,而且政治腐败、吏治腐败、司法腐败,那么,这个社会就一定会互相伤害。而这正是,宋代最主要的问题。不是社会的贫困,而是社会的公权没有建立起来,社会的公平机制也没有建立起来。这样,宋代的皇帝的私权社会,就不但对外挤压了公共空间,而且对内挤压了精神空间。整个社会都不得不以生存原则做为最高原则,因此,互相伤害也就成为最为根本的手段,在这个社会中,不论是谁要出人头地,都必须要靠伤害别人的方法来实现,而不论谁面对别人的伤害,都只有一个办法保护自己,就是用加倍地伤害别人的办法来保护自己。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所谓的勾心斗角和人事倾轧。

  显然,水浒好汉碰到的问题也正是这个问题。没有人为国家考虑,没有人为当政者考虑,所有的人能捞就捞,能占便宜就占。在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杨志的发现。

  杨志这个人是一个特别想出人头地的人,可是却总是被人伤害,为什么呢?因为杨志是个贵族子弟,他最大的缺点就是不善于和别人合作,可是在中国这样的社会里,既然互相伤害达到了这样激烈的程度里,那么你如果要在社会存身,就一定要想办法去学孔融让梨,要去吃小亏,以便占大便宜。可是杨志就不会让,不但不会让,而且反而是到处去抢。不过,另一方面,杨志对社会的弊病也看得很清楚,他说现在这个社会已经没有人再为国家考虑了,大家都是靠互相伤害来过日子。当时,梁中书跟他说,你把我的生日礼物三千万——十万生辰纲换算今天的人民币,应该就是三千万人民币——护送到开封府我老丈人那去。杨志说,我不敢去,梁中书说,怕什么,我们多派正规军去送!杨志于是就说了一句对中国社会非常了解的名言,他说,“恩相再差五百人去,也不济事的。这厮们一声听得强人来时,都是先走了的。”也就是说,你派多少人都没用。这些人都是一听说出事了,“都是先走了的”,没有什么人会为国家考虑。

  最后,还要强调,在中国,伤害完全是彼此相互的,不存在伤害者与被伤害者。我在前面已经提示过,中国的特点是“一人之天下”,也就是说,所有的一切都是皇帝集团的。也因此,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只有或者以替天子行道或者以替天行道或者以皇帝的顺民的身份,结成利益基础不同的牟利集团,从而得以在利益纷争中分一杯羹,去攫取更多支配资源的公权。这样,在皇帝集团之外,所有人的人生中便只剩下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整天算计着吃掉别人和时刻提防着不被别人吃掉。与此相应,既然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那么所有的人当然也就很快意识到了奥秘的所在——暴力的伤害能量。因为只有暴力的伤害能量成本最小,那么,所有的人也就必然争相拿起这一武器。由此,我们就可以意识到第二大集团——官吏集团的出现,这也就是《水浒传》里面的四大恶人:蔡京、童贯、杨戬、高俅。他们的办法是打着朝廷的旗号以营私。孙定在帮林冲说话时不就说过?“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所以金圣叹才会说:“乱自上作!”而平民百姓呢?他们自然无法进入主流渠道,因此,为了牟利,也就不得不进入体制外的博命通道,在国家权力之外去寻求最大利益。这,首先就是梁山匪类集团的出现,因此,梁山好汉所代表的,其实只是社会自身所释放出来的无意识的伤害能量,是社会要防止的负能量。第四是地方集团的出现,例如大名府、祝家庄、扈家庄、李家庄、曾头市。它们都是靠勤勤恳恳做皇帝集团的顺民来避免伤害,并且希望能够借此来分一杯羹。

(二)只有互相伤害的暴力才成本最低

  由此我们看到,公共权力的关键是提高互相伤害的暴力的成本。但是中国却根本无法做到,不仅仅如此,当时的人们反而发现,倒是只有互相伤害的暴力才成本最低,加之宋代的社会繁荣却没有能够进而解决公共权力的问题,富裕起来了的人们不断地要求着公共权力的满足。于是,公共权力的失范、公共产品的匮乏,公共社会的萎缩,在宋代也就极为鲜明地呈现出来了。于是,最终就导致了彼此之间以互不信任为前提,世界变得狭隘而自私。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就只能是消灭对方,所有的人都不是“巧取”就是“豪夺”,没有最黑,只有更黑。然而,互相伤害的暴力却根本不是生产力,而是破坏力,也无法创造财富,而只能破坏财富。结果,就必然从心灵的自我伤害、自我毒害走向中国的“家—国”社会的彻底崩盘,走向“崖山之后,已无中华”的惨痛结局。

  就以高俅为例,高俅是《水浒传》的穿针引线人,他一上任就迫害王进,推动了“逼上梁山”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我们知道,从王进直接引出了史进,从史进又引出了少华山的三个黑帮头目朱武、陈达、杨春,还有提辖鲁达,而鲁达又带出了林冲,林冲则带出了杨志,杨志又带出了“生辰纲案件”,生辰纲一案的结果,是晁盖等人上梁山,接着,是送宋江的受到牵连,然后,是多人因为宋江而入狱,接着,是为发展梁山的势力而逼迫有关人才上山……为此,为了强调“乱自上做”,《水浒传》喜欢说高俅的坏话,可是,其实我们不必把高俅说得那么坏。高俅无非就是当时社会中互相伤害的一分子而已。在高俅刚刚出道那会儿,他也是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受到的伤害完全不亚于水浒梁山中的任何一个人,而即便是伤害林冲这样的事,我们也要看成是社会彼此伤害事件的一部分,而不要简单看成贪官和好人的问题。而且,轮到高俅伤害别人的时候,他也并没有比水浒梁山的很多好汉更为残酷。

  就拿白虎堂事件来说,不论伤害者还是被伤害者,其实两边都在花钱,高球也没有明火执仗地去杀人。有学者计算了一下,两边一共花了多少钱呢?三千一百六十两。换算为今天的人民币,应该是九十五万左右,而且,这笔钱主要是高俅方面花费的,因此,也不要以为高俅有权有势就不需要花钱,就动辄杀人,

  再看水浒梁山这边,难道水浒梁山就没有伤害过别人吗?水浒梁山就永远只是被伤害吗?当然,《水浒传》里偶尔也有个别好人,比如孙定,他曾经帮林冲说过话,比如叶孔目,他也曾经帮武松说过话,但是总的来说,我们在《水浒传》里看到的只是彻头彻尾的彼此伤害,根本就没有局外人的存在。你看水浒梁山的好汉有的曾经是监狱长,有的曾经是刑侦队长,有的曾经是县政府的办公室主任,可是,却都是一听说朋友出了事,立刻就毫不犹豫地予以袒护,根本没有例外。可是,他们考虑过自己的这种做法对于社会和他人的伤害吗?更不要说这些所谓的好汉们都是一听说对方是杀了谁谁谁的某某某,立刻纳头便拜,说是“久仰大名”,他们何尝考虑过这样是非不分所导致的对于社会和他人的伤害?还有,四大恶人打着替天子行道的名义去伤害他人固然不对,但是水浒梁山的好汉们打着“替天行道”的名义去伤害他人,难道就对吗?其实,弱者助纣为虐同样可怕,他们的替天行道也是一样的没有公正性的。尽管他们口口声声说“替天行道”,强调要奉行公正和正义,可是我请问,水浒梁山所做的哪一件事情是完全公正的?谁可以举出任意一件来呢?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智取生辰纲后晁盖等“七匹狼”上了梁山,小说里就写,吴用“就血泊里过一把交椅来”让晁盖做。可是王伦当死吗?王伦不就是心眼小一点吗?可是,心眼小就当死?他毕竟也是水浒梁山的开创者和第一代的领导核心吧?而且,水浒梁山确实是经常“劫富”,可是水浒梁山真的“济贫‘过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们目睹当时的社会没有公权,很多人都用自己手里的权力为自己谋利益,结果这个社会就弄得互相伤害。那么,自己作为社会的边缘人、下层人该怎么办?那就必须结成团队。因此,水浒这帮好汉的上梁山,根本不是为了正义,而是为了结成团队。既然一根筷子弄不过四大恶人,一根筷子也弄不过皇帝,那就把所有的筷子捆起来,这样,就成了一个可以跟官府去漫天要价的团队,也就可以去回应社会对自己这类中下层盲流的伤害了。这就是《水浒传》的主题歌唱的:“风风火火闯九州”。显然,这里的“闯九州”背后洋溢着的,只是一种在被社会与他人的伤害中终于可以也去伤害社会与他人时的自鸣得意。

四、西方经典文学作品的借鉴

  弄清楚了《水浒传》为什么会出现个人的快意恩仇与社会的造反有理之后,我们也就不难看出,《水浒传》对此所作出的正面评价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弄清楚了《水浒传》为什么会出现个人的快意恩仇与社会的造反有理之后,我们也就不难看出,西方经典文学作品与我们的《水浒传》相比的优胜之处。

  犹如在西方有《基督山伯爵恩仇记》,西方也存在类似于中国的公共权力的误区,因此,如何面对来自社会或他人的伤害,在西方就同样也是一个严峻的问题。令人吃惊同时也令人欣慰的是,西方的经典文学作品竟然走上了与中国的《水浒传》的完全不同和截然相反的道路。然而,也正是这完全不同和截然相反,恰恰昭示着西方的对于这一问题的极为成功的美学解决。

  就以我前面介绍过的四部作品为例:这四部作品,都写的是恩仇记。其中,相当于中国的《水浒传》的个人方面的快意恩仇的,是雨果的《悲惨世界》,相当于中国的《水浒传》的社会方面的造反有理的,有三部作品:雨果的《九三年》,狄更斯的《双城记》和显克微支的《你往何处去》。

(一)“去敲那扇去”

  雨果在写作《悲惨世界》的时候说过,他面对的是社会伤害的问题,所谓“贫困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女子堕落,黑暗使儿童赢弱。”而《悲惨世界》的男主角冉•阿让更是如此。

  冉•阿让是伐木工人的儿子,自幼由姐姐抚养成人。在他17岁那年,姐夫也不幸去世。于是,,冉•阿让就担起了抚养姐姐的7个孩子的重任。一个冬天的晚上,冉•阿让失了业,可是孩子们却嗷嗷待哺,冉•阿让出于无奈,便夜晚出门,用拳头砸开了一家理发铺的窗子,拿回一块面包给饿坏了的孩子们吃。结果,他因为偷窃罪被判了5年徒刑,对此,冉•阿让当然很不服气,他想,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我不论怎么努力都劳而不获,什么都没有。这次是小孩子们实在太饿了,我才去抢食品,这当然不对,可我以后可以赔偿啊,干嘛要判我刑?这个时候的冉•阿让,就像水浒梁山好汉们一样的不服气,于是,他就一次一次地一共四次越狱逃跑,最终结果,则是被判了十九年。

  《悲惨世界》的开头,就从这第十九年开始写。显然,这个时候的冉•阿让完全就是林冲,武松式的悲情人物。他所受的苦比林冲、武松都要大,他被关了十九年,林冲一天都没关,武松也只关了几天单间。所以小说写道:冉•阿让走进监狱的时候一面痛哭一面颤栗,出狱的时候却无动于衷。因为冉•阿让出狱的时候就下定决定要上法国的梁山,也去当水浒好汉!他在监狱自己“组织法庭”,审判了社会也审判了上帝的罪,而且发现自己“除了仇恨以外没有其他武器,于是,他下定决心,要在监牢里磨练他这武器,并带着它出狱。”“他觉得自己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了。”可是,出狱之后,有一件事情悄悄扭转了冉•阿让的命运,也扭转了整个法兰西文学的命运。法国的《悲惨世界》最终优胜于中国的《水浒传》,也恰恰从这里开始。

  雨果是这样写的:46岁的冉•阿让出狱之后,走到了一个小城市,因为天色已晚,要找投宿之处,他身上有十九年监狱生涯中赚的区区一百零九个法郎十九个苏,应该说,这些钱尽管微博,但是住宿一晚是足够了。可是,他连找了五家,却都不让他投宿。原因很简单,法国人很好客,可是他们实在都不愿意信任一个被关了十九年的曾经的犯人。那么,该怎么办呢?小说最精彩的地方就从这里开始了。当时,冉•阿让走到了那个小城市的天主堂广场,躺在了广场印刷局前的石头凳子上,准备过夜,这时,一个老太太看到了他,就问他为何在这里露宿,冉•阿让说,没有地方愿意让他借宿,老太太就说,你真的把全城的门都敲了?冉•阿让说:都敲了。因为他已经敲了五家,已经很有代表性了。于是,老太太就指着街对面的那扇门说:“去敲那扇去。”

  那么,那个老太太所指的是一个什么地方呢?教堂。饥寒交迫的冉•阿让当时也已经没有了其他的选择,于是,他就走了过去。奇怪的是,教堂里面的米里哀主教满面春风地欢迎他说:“兄弟,你回来了!家里什么都准备好了。”冉•阿让十分困惑,因为他根本不认识这位主教:“我跟你是兄弟?你知道我叫什么?”大主教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叫兄弟。”后来,冉•阿让就想,既然这样,我就在你这里住吧,晚上我也好抢你的东西。反正我要上“梁山”去造反,抢了东西,正好可以做“投名状”。于是,他一边坐下吃饭,以便到处乱砍。他发现,大主教的家里非常穷,只有两样值钱的东西——银餐具和银烛台。冉•阿让想,那今天晚上就抢走这两件东西吧。到了晚上,因为没有找到银烛台(他毕竟不是真正的江洋大盗,没有抢劫的经验),于是,他就抢银餐具,仓皇出逃。遗憾的是,到了城门口,公安人员就把他抓住了,“干什么的?”“出城的”“背的是什么?”“没背什么。”“打开看看。”公安人员打开一看——一套银餐具,“你的身份证!”,结果,冉•阿让拿出来的却是劳改释放证。于是,公安人员就心里有数了,他们问他说:“这是从哪儿拿的?”“不是拿的,是教堂的大主教送的,大主教叫米里哀。”“既然这样,那就跟我们回去!让米里哀主教作证吧,如果他说是送的,立即就放你走,如果不是送的,那你这次就该被判无期徒刑了。”这个时候,冉•阿让边走边想,“这下完了,偷了一套餐具,一旦被抓回去,肯定是要判无期徒刑了。”谁曾料到,他还没有走到教堂门口,就看见大主教满面春风地抱着银烛台迎了过来:“冉•阿让兄弟,你怎么走这么快?我还送你了我的银烛台,你怎么就忘记了?”——从此,冉•阿让就变成了好人。冉•阿让在临终时候曾回忆说:“烛台是银的,但对我来说它是金的,是钻石的,它能把插在上面的蜡烛变成神烛。”

  为什么会如此呢?米里哀主教说到:“当一个人的心中充满黑暗,罪恶便在那里滋长起来。有罪的并不是那犯罪的人,而是制造黑暗的人”。因此,米里哀主教的做法正是意在让冉•阿让的心中不再“充满黑暗”,因为米里哀主教的做法,冉•阿让从此知道了,当社会伤害我的时候,我绝对不能再用伤害社会的方式来回应,而且,再也不能在被伤害中去做一个理直气壮的伤害者,本来,“过去使他受苦的那种不公平的的处罚早已使他决心为恶”,可是,也可以因此而发现自己同样也是一个兽,也是个无赖,因此,要从自己开始,去做一个诚实的人。

  确实,任何一个男人都有被伤害的经验。可是我们哪一个男人的胸怀不是被伤害撑大的呢?如果你被伤害的经验伤害得胸怀越来越小,那你就真是太没有出息了,就反而沦落为兽沦落为无赖。犹如我们经常说的一头掉到井里的驴的故事,当时,因为实在救不出来,众人就说算了吧,往里面丢些石块和土,把它埋了吧。没有想到,丢着丢着,驴却自己款款然地从井里出来了。怎么回事呢?因为所有丢下去的石块和土,都被它全抖到脚下,垫在脚下了,于是,它反而就从里面出来了。显然,冉•阿让就是这头驴。面对伤害,他没有变成伤害别人的更坏的坏人,而是反而变成了一个好人。这个结局,无疑与《水浒传》的结局完全不同。

(二)“我们带来了爱”

  社会方面,西方相当于中国的《水浒传》的社会方面的造反有理的,有三部作品:雨果的《九三年》、狄更斯的《双城记》和显克微支的《你往何处去》。

  雨果的《九三年》和狄更斯的《双城记》都是讲法国人被伤害之后是如何以大革命的方式来回报法国社会的。一般而言,法国大革命在中国往往都是被无条件地加以肯定的,因为它像《水浒传》中的“造反有理”一样,是对于社会所给与的伤害的回应。可是,这两部作品对此都是持鲜明的批判态度。

  雨果在《悲惨世界》里说:面对断头台,“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在那把板斧的四周举起了它们的问号”。确实,即便是从今天的角度回望,我们也必须说,法国大革命留下了很多的后遗症,而且,在全世界,因为社会的变革而受益的,至今仍旧以英国的改革为最,而不是法国的大革命。法国大革命给我们带来的,主要是极为沉痛的教训。当对方伤害了你之后,你是用协商的方法向英国一样逐渐地推进社会进步?还是用法国的方法,结成团伙把对方掀翻在地。把皇帝都干脆杀掉,甚至,不惜发明断头台的方式每天去滥杀你所谓的敌人?我们看到,雨果的《九三年》和狄更斯的《双城记》就是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

  雨果的《九三年》是写的九三年的法国,在《九三年》里,雨果提示我们,法国大革命就像一个站立起来的巨人,可是,恰恰也是这个站立起来的巨人,居然以为:只要他站起来了、只要他是革命、只要他是造反,那他就可以杀尽不平方太平,就可以一切有理。于是,议会变成了擂台,法庭变成了屠宰场。每个人都为了自己的政见而去拼命伤害别人。“绝不宽大”(巴黎公社说);“决不饶恕!”(亲王们说)总之,“恐怖必须要用恐怖来还击”、“断头台就是大革命”,这就是《九三年》所要告诉我们的。

  在这个意义上,法国大革命就像今天的化疗,在治愈疾病的同时也会杀死更多的好细胞。所以雨果悲愤而问:为了救法兰西,就一切的手段都是有理的了吗?一个国王死了,难道不等于死了一个人?国王的血,难道就不是人的血?我们的社会当然要进步,但是凭什么就要用法国国王的头来祭旗呢?当然,也可以找一个论据,说他是法国的高俅,他像高俅一样坏,可是真的是这样吗?雨果警告说:我们只有在自己不得不流血的时候才有权力流别人的血,而不能在自己根本就没有危险的时候就主动放别人的血,“流血”和“放血”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可是,中国的李逵就是“放血”一族,李逵就是主动放人家的血,与李逵类似的人,在法国大革命中也到处可以找到。中国的水浒梁山是放血集团,法国的所谓“革命”集团其实也是放血集团。可是雨果却绝对不同意,他说,应该是在不得不流血的时候才流血,而法国大革命在他的眼里就完全是肆无忌惮的“放血”。所以雨果说,我们不能为了做好事就先做坏事,或者说,我们不能为了做好事就认为可以肆无忌惮地去做坏事。“如果把做好事的人都送上断头台,那我可不知道我拼命到底是为了什么”。“我认为‘宽恕’是人类语言中最美好的字眼。”“让我们在战斗中是敌人的敌人,胜利后就成为他们的兄弟”。总之,革命,也必须要有人性的底线,在革命之上,必须要雄踞着更为神圣的人道主义。

  狄更斯的《双城记》写的是九三年前后的法国和英国——一个暴烈残酷的法国和一个和平甜美的英国。梁实秋先生曾介绍说:“狄更斯读了卡赖而的《法国大革命》,大受感动,决心再试写一部历史的罗曼斯。卡赖而送来两车书供他参考,可是狄更斯大部分未加使用,因为他不想写革命史,已有卡赖而的佳构在前,无再写之必要,他只要捕捉那一时代的气氛,用一个故事来说明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血,仇仇相报无有已时,只有仁爱的心才能挽救浩劫。”
  
小说洞察到:暴力是革命的内在特征,因此,以撒旦的名义杀人与以耶稣的名义杀人并有任何区别,无非都是杀人。例如,中国写水浒梁山,完全就是写的只要是造反者,就一定是好人,在道德上就无可指摘,而被造反者就一定是坏人。狄更斯的《双城记》则在揭露了所谓的革命的弊端之外,还意外地让我们看到了有时候那些造反的穷人也很可怕。他写了一个女性的造反者,一个苦大仇深的穷人,叫泰瑞斯,她全家受的苦就相当于中国的白毛女一家所受的苦,为了复仇,她每天用织毛衣的方法把贵族的所有血债都记录下来,而法国大革命一旦到来,她的最大愿望,就是要把自己的仇人全家杀光——一个都不饶恕,连他们的仆人都不饶恕,所谓“你杀我一个,我杀你全家”。狄更斯指出,仇恨使泰瑞斯从一个“复仇女神”蜕变成为一个“复仇女魔”。在她眼里,永远看到的都不是“他”——她的仇人,而是“他们”——整个阶级。狄更斯说,她已经成为了一只复仇的母老虎。而她自己的的名言也是:“去告诉狂风和烈火在哪里停止吧”,言下之意是,现在我有了复仇的机会,那我就要杀尽所有的不平,哪怕是“杀”过界,哪怕是不择手段。由此我们看到,所谓的造反,是必须遵循先有理而后造反的模式的,而且,也是必须遵循人性的底线的,而在泰瑞斯的身上,我们看到的却是来自伤害的心灵戕害,犹如中国的水浒梁山的好汉们,她已经完全为伤害所戕害。不过,与中国的《水浒传》完全不同的是,中国的《水浒传》赞扬这一切,而西方的《九三年》却反对这一切。

  最后一部作品,是显克微支的《你往何处去》。正是凭借这部作品,在跟托尔斯泰的竞争中,显克微支赢得了那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与中国的《水浒传》完全不同,在这部作品里,显克微支赞美了西方早期的基督教。他告诉我们,正是早期的基督教,在西方的古罗马取代了古希腊之后(类似于中国的秦朝对于春秋战国的取代),在罗马用铁血政治的暴力取代了一个温情脉脉的爱的希腊之后,拯救了罗马。在小说中,当时的古罗马人自己说,他们之所以能够征服世界,是因为带来了两样东西——刀和剑,因此,他们问道:早期的基督教要征服世界,又带来了什么东西?早期的基督教的回答非常简单,就是一个字:爱!

  平心而论,当时的罗马下层老百姓所受的伤害要比水浒梁山上的好汉们所受的的伤害更惨痛得多。也根本就不是水浒梁山的好汉们所受的的伤害所能比拟的,可是,在《你往何处去》里,我们却像在《悲惨世界》中一样,根本没有看到那个造反有理的梁山。“你往何处去”,这是基督教的名言——“主,你往何处去?”而且,也是小说的书名。它意味着,罗马往何处去?毫无疑问,应该朝向爱的方向。我绝不反抗,更不放你的血,你要放我的血?那你就放吧,我就用自己的血来呼吁和平和爱,呼吁双方的平等对话。

  小说到了最后,故事非常惨烈,古罗马的军人把早期基督徒抓起来,每天随意点几百人,送到角斗场喂狮子。可是,令人震惊的是,一开始,古罗马的统治者磨难看得热血沸腾,后来却实在看不下去了。因为他从来就没有见过这样的人:神采飞扬地进去以后,唱着歌,一动不动就让狮子吃,根本就没有一个人动手反抗。原来,早期基督教就是要这样一种方式要罗马统治者们知道:人和人之间要以爱来对话,而不是仇恨。

  最后,爱最终成功地征服了罗马。凯撒的罗马因此而消失了,爱的罗马也因此而诞生了。

五、充满了爱心的博爱的大人格的诞生

  西方有一个作家,叫狄金森,他的诗句总是给我以震撼,这诗句是:

  我本可以宽容黑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在刚刚讨论了西方的经典文学作品之后,我也可以说:我们本来可以宽容《水浒传》,如果我们不曾见过《悲惨世界》,不曾见过《九三年》、不曾见过《双城记》、不曾见过《你往何处去》。可是,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了!于是,我们必须要问:同样都是面对伤害,为什么西方是这样,而我们却是那样?为什么西方面对伤害的时候都是绝不伤害对方,而且转过身去以爱来战胜仇恨?为什么我们却一旦面对对方的伤害就立即去更加残酷地伤害对方,而且直接以暴易暴以更大的仇恨来战胜仇恨?联想我在一开始就提及的鲁迅先生指出的所谓“水浒气”,现在,我必须要说,这里的一旦面对对方的伤害就立即去更加残酷地伤害对方而且直接以暴易暴以更大的仇恨来战胜仇恨的美学态度,是否就是所谓的“水浒气”?

  确实如此。具体来说,在《水浒传》背后所隐含着的所谓“水浒气”包括了价值关照(现实关怀)和美学精神(终极关怀)两个层面。

(一)在价值关照(现实关怀)的层面

在价值关照(现实关怀)的层面,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平等先于自由

  我们知道,本来应该是自由先于平等。可是由于“自由”没有办法像“平等”那样在革命的进程中随时可以被计算支付,可以被给以物质的鼓励,例如均分财产、土地分配,所以,放眼世界史,很多革命,都逃不脱“平等”凌驾于“自由”之上的失误,甚至为了“平等”而不惜牺牲“自由”。

  在《水浒》里面,强调的就是平等先于自由。所谓“自由”,是指的什么呢?是指一个社会要发展要进步就必须要尊重每一个人的人权,一定要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感受,但是如果我们只强调平等,那就把社会矛盾简化为了公平不公平的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共同富裕的问题。可是,一旦仅仅着眼于所谓的共同富裕,也就往往会在制造社会公平的过程中制造出新的不公平。最简单的就是前几年重庆的“打黑”和“黑打”,我们如果看《水浒传》却看不懂,那就去看看薄熙来在重庆的所作所为吧,他掠夺的大多都是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家有问题没有?老实说,肯定有。是否有人非常恨他们?老实说,也肯定有。可是,我们却必须要用合法的手段去解决,不能因此就把“打黑”变成“黑打”。以财产的平均分配来诱惑,甚至以“吃不饱,穿不暖”来怂恿下层民众,却刻意地去回避对于自由的关注。而这,正是《水浒传》的价值观照中出现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对于私有财产和私权的蔑视

  《水浒传》的第一个问题,涉及的是公权问题,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要尊重你的人格。不能把“打黑”变成“黑打”。而《水浒传》的第二个问题,则是错误地以重新分配地主的资产做为斗争目标。我们今天一定要说,这是完全不符合当今世界的文明发展的基本规律的。

  面对《水浒传》,我们必须要问:一个社会应该依靠“流汗”还是依靠“流血”?例如,在《水浒传》中,如果让你举出一个你心中的好人,那么,你会选谁?遗憾的是,我问了无数次,却至今都没有人选对过。因为他们太喜欢武松林冲李逵鲁智深等等了,或者说,因为他们中《水浒传》的毒太深了。其实,这些人真的对于历史进步没有什么贡献,真正能够推动历史的,只有一个人,他就叫——武大郎。武大郎做过任何违法的事吗?做过任何对不起社会的事吗?没有!他在用肩上的挑子默默地为社会创造着财富创造着价值?可是,他的弟弟武松给社会创造了什么财富什么价值?今天社会上有一句流行语叫“负能量”,现在我也来模仿一句,武松创造的也只是负价值,真正创造了正价值的,只有武大郎。可惜,在《水浒传》里武大郎不如武二郎,武大郎只是武大“羊”,武二郎才是武二“狼”。所以,在《水浒传》里勤劳致富就不如打家劫舍,“流汗”也不“流血”。

  更为重要的是,不但要鼓励勤劳致富,而且要鼓励对于先富起来的人的财产的保护。如果我们总是把“为富”和“不仁”联系起来,动辄就肆意剥夺他们手中的财富,那么这个社会就无法正常起来、健康起来。而且,让我们转过身去看看当今世界,不难发现,世界已经全然转换。我们知道,西方世界的文明一开始是旧教伦理,后来变为新教伦理。在旧教伦理强调的,就是私有财产是罪恶,因此也是可以侵犯可以剥夺的。公元一千五百年之后,西方的价值原则改变了,转向了新教伦理,成为“国王的权力到我的篱笆为止”,“我的财产就是我的城堡”。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一定要知道,这个社会的真正的灾难并不来源于私有财产,也并不来源于私有化,更不来源于我们过去所想象的所谓地主老财,根本不是。我们千万不要把问题想得简单化了。是地主让我贫困了?是私有财产的存在让我贫困了?根本不是如此。其实,在任何时刻,私有财产都一定要受到保护。因为只有这样,社会才能一点一点地积累正能量、正价值,也才能发展起来,假设我们遇到一点不平,就觉得都是你们这些为富者弄的,你们这些为富者没有一个是“仁“的,那,我们就把这个世界给完全弄错了。我们必须强调,“贫穷”绝对不是什么光荣的东西,而完全是一种罪恶,丝毫也不值得同情,但是,“穷人”却需要关怀。因此,针对《水浒传》,我必须要说一句可能很得罪人的话:富人里有坏人,穷人里也有坏人。因此,我们绝对不能允许因为对方是富人,就非要把他斩尽杀绝,也不能仅仅因为他是穷人,就认为他天生地禀赋了掠夺富人财产的权利。

  第三、对于人性底线的否定

  事实上,我们在社会上做任何事情的时候,有时根本无法确知其中的对错,就好像我们开车一样,要走在马路的中间,方向盘就必须左打一下右打一下,只有这样,我才能保证自己走在中间,这就有点像我们今天说的“摸着石头过河”,而且,即便是到了深水区,也还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可是,我们的方向盘左打一下右打一下是为了什么?难道不是为了走在路的中间?我们辛辛苦苦地摸石头干嘛?难道不是为了过河吗?当然,现在有些干部摸石头摸上了瘾,是在假装摸石头,但是目的却是为了滞留在河中间,而不去上岸,这无疑已经是在与中国的改革为敌了。不过,这已经是另外一个问题。在这里,我们必须知道,不论如何去打方向盘,心中必须要存在方向,无论如何去摸石头,目的一定是为了过河。这里的“方向”和“过河”,就是所谓必须的底线——人性的底线。

  比如我们经常说,改革,有两大底线我们绝对不能违背,第一,任何人都有权致富,但是他致富的条件是,不能使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因为他而穷下去,这就是所谓的“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第二,如果一个人的致富导致了其他人的贫困,在致富之后,他就必须拿出他所得的一部分来资助其他的穷人,这则是所谓的“卡尔多改进”(Kaldor-Hicks improvement)。这样两条,如果任何人不去遵守,那么他就踏过了人性的底线,而这无疑是整个社会所绝对不能容忍的。当然,更不要说“不杀人”这类更为基本的人性的底线了,但是在《水浒传》里,我们必须说,伤害的双方都踏破人性的底线。不仅仅是高俅等四大恶人踏破底线了,而且水浒梁山的宋江他们也踏破了底线。他们不但滥杀无辜,而且肆意“劫富”,而且并不“济贫”。无疑,这样行事的结果,就是在以更大的恶来取代现在的恶,为成为敌人的那个样子而奋斗,以仇恨立国—仇恨立家—仇恨立人,蓄意混淆“必要的恶”与“必然的恶”的区别,是恶之渊而非爱之源,最终的结果,就是所有人性的深处都成为地狱,就是整个社会的崩盘。

  第四、毫无公德与博爱之心

  《水浒传》里宣传最多的就是“义”,这个字确实最动人心弦和荡人心魂,每个中国人觉得“义”这个字实在太好了,有一帮铁哥们真好。而且,这个“义”字也并非水浒梁山的发明,我们知道,中国的《三国演义》创造的最大的政治神话,就是“桃园三结义”。什么叫“桃园三结义”呢?打个比方,曹操是跨国企业集团,他人丁兴旺。孙权是民营企业集团,他家族兴旺。刘备是什么呢,是国营企业集团,他靠什么呢?只好靠几个人结伙经营,因为结成团队以后也就有了政治竞争的资本。那么,怎么样才能够结伙经营呢?这就是几个非亲非故的人的“桃园三结义”。

  我认为,“桃园三结义”实在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此,我们中国人一看就懂,当然,外国人却很难看懂,他们往往觉得这不就是同性恋嘛?三个人天天“泡”在一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大概他们如果住宾馆的话,也永远是三个人开一间,而这在外国是绝对不允许的。其实,这正是中国人政治结伙的一个特殊手段。水浒梁山也是政治团队,而且,也毫无所谓的什么正义性。真正连结他们的,是“义”。

  首先,梁山108将中,有人统计过,本身就是亲戚的有不少,例如,有10对亲兄弟(比如阮氏三雄、穆家兄弟、孔家兄弟等),3对姑舅兄弟(比如汤隆与徐宁、解珍解宝与顾大嫂),若干对结义兄弟(如宋江与武松、鲁智深与林冲、武松与张青等)。另外,还有9对师徒(主仆或叔侄),比如林冲是曹正的师父、李忠是史进的启蒙老师、杜兴是李应的随从、邹渊是邹润的叔叔,等。而且,还有一些亲情关系也很微妙,比如乐和是孙立的小舅子;秦明是花荣的妹夫。解家兄弟与孙家兄弟是姑舅弟兄,解家兄弟与顾大嫂又是另一头的姑舅姐弟,而顾大嫂与孙新又是夫妻,等等,出身、年龄、乡情、亲情、友情……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犹如一张张无形的网,将梁山好汉捆绑在一起。所以,准确地去理解,所谓“义”,可以借助中国人所说的所谓“义肢”来理解,什么叫“义肢”?就是假肢。所谓“义兄”,其实就是“义肢”。本来我有两只手,现在我通过结义的方法,就有了四只手。我有两只手,自然打不过其他的政治团伙,可是我结义以后,我就有了八只手,这样,我不就可以打过你了吗?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其实水浒梁山的故事很简单,无非就是一帮社会的弱势群体,一帮社会的下层青年,其实也就是一帮社会盲流——本来,无业流氓这个词汇更加准确,不过为了避免引起歧义,我这里就不用这个词汇了——他们因为弱势而倍受伤害,于是,为了与其他的利益集团抗衡,他们结义于江湖。我记得,南大过去有个教授,是美国人,后来得了诺贝尔奖,叫赛珍珠。她把《水浒传》翻译介绍到西方去,书的名字被翻译成《四海之内皆兄弟》,可是,鲁迅先生不以为然,他说,最好别这样给西方人翻译,西方人会被弄昏了,还以为中国人真有那么好的人呢,竟然能够“四海之内皆兄弟”,其实,“四海之内皆兄弟”在中国根本没有。那么,在中国有什么呢?梁山之上皆兄弟也,梁山之下皆可杀也,这就是梁山的真实。因此,梁山是存在一个圈子的,只要是梁山以外的,就一概杀无赦,这就是梁山的圈子。孙二娘说,我什么样的人都杀,我只有三种人不杀。第一,和尚我不杀,人家很不容易了,已经吃斋念佛了,肉都没吃过,算了我就不拿他的肉再叫别人吃了。第二,犯过罪的我不杀,我要跟这些人结个伙,将来有事,我好求他们。第三,妓女我不杀,妓女已经那么惨了,我再杀她,我心里怎么过得去?可是,除此以外,就一概杀无赦。显然,这就是孙二娘的圈子。再看一看孟州的施恩、青州的花容、江州的戴宗、登州的孙立,他们中有哪一个是为了公平正义去做事吗?都是一听说我兄弟犯事了,立即就出手帮他。顾大嫂去救人的时候,喊了一句非常振奋人心的话:“我的兄弟在哪里?”可是,再仔细想想,你的兄弟在哪里,你千方百计要去救,哪怕是犯了滔天大罪也要去救,可是,别人的兄弟在哪里呢?难道就可以在你菜刀下面吗?再如朱仝,这个名字就是“全”字少一横。朱仝他为什么叫朱仝呢?就是因为他做人少了一横,也就是没有原则。朱仝是个好好先生,他是县公安局的刑侦队长,可是,却处处只袒护自己的兄弟。

  “义”的圈子,说得规范一些,应该叫做:群体道德。群体道德,是一种小圈子的道德,也可以叫做:熟人道德。群体道德也可以被称为:私德。熟悉的群体,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粘合剂,是在一个封闭社会的特定的办事途径,或许,还应该说,是在一个封闭社会的办事捷径,用一个贬义词,可以叫做:拉帮结派。置身群体道德者,从个人看,完全可以是很有道德的,就像水浒梁山的那些好汉,然而,因为是一切都置身于一个小圈子,因此在看任何问题时候,都难免眼光很狭隘,甚至导致在做人做事的时候没有人味没有人格,因为是圈子之内皆兄弟也、圈子之外皆可杀也,圈子之外,我就杀你个不商量,圈子之内,我就为你两肋插刀。换言之,如果是朋友,我就不论是非都为你两肋插刀,如果不是朋友,我就不论是非都在你两肋插刀。

  更为严重的是,因为没有公德,大家都是各为其主。尽管都是风风火火,可是却你闯你的九州,我闯我的九州,最后是把九州闯了个稀巴烂。以《水浒传》为例,闯的结果,就是在大宋起码闯出了四大利益集团。可是,在中国还有人为国家考虑吗?一个人也没有。所有的人都不为国家考虑,所有的人都为自己的集团考虑。结果,这个国家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事关安危的敏感。然而,这个国家一旦不敏感了,其惨痛结果就是这个国家迟早有一天会因为一点风吹一点草动而立即彻底崩盘。因此,我们千万不要对《水浒传》所提倡的“义”的圈子掉以轻心。

  而也正是因为群体道德的存在,也就必然会形成一种极为狭隘的小人格。我在这里要郑重提示一下,在我看来,这种极为狭隘的小人格,其实就应该是鲁迅先生严肃批评的所谓“水浒气”。这种极为狭隘的小人格,是在一个极不安全的社会为社会严重伤害的人所患的人格病症:擅长拉帮结派,喜欢画圈为牢,小圈子里是朋友,小圈子外随便杀戮。为了寻求保护自己的小圈子,不惜杀无赦。而在《水浒传》里,我们也看到,四大恶人固然是以狭隘的小人格来伤害水浒梁山的好汉,可是,难道水浒梁山的好汉就不是在以同样的狭隘的小人格来伤害四大恶人吗?《水浒传》认为他们之间有正义和非正义的存在,可是在我看来,其实,他们彼此之间无非就是半斤和八两,就极为狭隘的小人格的表现而言,其实没有什么根本区分。

  纵观世界,不难发现,群体道德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极为狭隘的小人格,却是现代世界的大敌。在现代世界,世界之所以成为世界,至为关键的原因,就是特殊主义退出了历史舞台,也是普遍主义原则的被确认。血缘、地缘、国家、宗族,都纷纷退避三舍,亲情与私交不再被特别看重,对内与对外的规范被统一起来(不再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全人格(称兄道弟)的交往转变为局部人格(同事、同行、同学,等等),人情主义被人道主义所取代。“共同体社会”转型为“利益性社会”、“融合社会”转向“统和社会”,现代的行政制度、商业制度、企业制度等等,因此而应运出现。

  那么,解决的方法何在?当然是走向充满了爱心的博爱的大人格。这也就是说,把对于群体的爱推广到全社会、全人类、每一个人。由此我们不难联想到,在现代世界,世界之所以成为世界,至为关键的原因,除了普遍主义,还有一个,就是个人主义。而“个人”的诞生,其实也就正是充满了爱心的博爱的大人格的诞生。

  这样看来,对于《水浒传》来说,至关重要的,就是要走出水浒、走出梁山,为此,尽管可能做不到先富起来,但是,却完全可以做到先爱起来。

(二)美学精神(终极关怀)的层面

  在《水浒传》背后所隐含着的所谓“水浒气”,除了价值观照(现实关怀)的层面,还有一个层面,就是美学精神(终极关怀)的层面。

  在我看来,相比之下,美学精神无疑比价值关怀要更为重要一些,因为就以我刚才在前面讲到的四个方面来说,什么叫平等先于自由?什么叫尊重私权?什么叫人性的底线?什么叫狭隘的小人格?今天我们当然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地批评施耐庵先生,可是他也可以一脸无辜地为自己辩解为
“如果是你,你在几百年前就懂得这一切吗?”确实,如果是我们,在几百年前,我们也无法做到。可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同样是在几百年前,那雨果的《悲惨世界》、《93年》,狄更斯的《双城记》,显克维奇的《你往何处去》又为什么就能够做到?为什么人家写出的就是博爱的大人格?而我们写出的却是狭隘的小人格?雨果是怎么搞清楚的,狄更斯是怎么搞清楚的,显克微奇是怎么搞清楚的,我们中国的施耐庵又为什么就搞不清楚?在这里,无疑就存在着一个美学精神的截然差异。

  简单的说,刚才我在前面讲到的《水浒传》的价值观照方面的四大缺憾,不但中国的施耐庵搞不清楚,而且西方的雨果、狄更斯、显克维奇同样也搞不清楚,但是,如果在美学精神上没有缺憾,那么,也就完全可以避开我在前面讲到的《水浒传》的价值观照方面的四大缺憾。显然,西方的雨果、狄更斯、显克维奇就是这样成功的,而中国的施耐庵也正是这样失败的。那么,这个美学精神是什么呢?毫无疑问,那就是:终极关怀!

  什么叫平等先于自由?什么叫尊重私权?什么叫人性的底线?什么叫狭隘的小人格?一个作家都可以并不知道,但是,他只要知道必须让自己的作品有人味,知道无论如何都应该给人以尊重,知道无论如何都应该充满了爱心地去面对伤害而且绝对不去伤害别人,知道有一个东西比暴力更神圣,比暴力更永垂不朽,这个东西是什么呢,那就是爱,知道灵魂的疾病不能以专制与暴力的方式医治愈,知道用刀剑来让弱者翻身解放,弱者固然可以因此而受益,但是新的弱者又会出现,只不过是原来的强弱关系发生了轮换而已,因此,人类要清算的对象永远只能是心灵中的恶,而不是人的肉体,这样,他就可以写出自由先于平等、写出对于私权的尊重、写出人性的底线、写出博爱的大人格。

  显然,在这个方面,《水浒传》同样存在根本的缺憾。

  第一、《水浒传》没有忏悔意识

  所谓忏悔意识,就是要求我们一定要记住,这个社会的所有的混乱、所有的罪恶,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份,丧钟不光是为高俅、高衙内而鸣,也为我们而鸣,正如俄国作家赫尔岑所说:我们不是医生,是疾病。什
但是《水浒传》呢?却完全把责任推给了高俅等四大恶人。因此,按照经典的美学看法,《水浒传》并非伟大的法官,而且,它也不是一个伟大的犯人。

  我们经常说,任何一部伟大的作品,他的作者一定是一个伟大的法官,同时也是一个伟大的犯人。可是《水浒传》的作者却并非如此,他不是一个伟大的犯人,缺少对于罪责的共同承当,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别人。书里的四大恶人其实就是四个替罪羊或者叫做四个替罪狼,而水浒梁山的好汉自己,却是无辜的。确实,《水浒传》里那些好汉人人都觉得自己是无辜的,所以才伸出拳头就打人,开口就痛骂别人,其实,他真的无辜吗?我在前面举国例子,高俅确实很坏,第一是贪赃,第二是枉法,这个我们必须看到。可是,水浒梁山的好汉坏不坏?他们当然没贪,那是因为他们没钱可贪,他们当然不枉法,那也是因为他们无法可枉。可是,他们却滥杀无辜,这“滥杀”的罪行已经远远超过了高俅,那么,他们难道就不坏?诿过于人,只能让人性日益更加沉沦,也只能使得社会永无宁日。

第二、《水浒传》不能以丑为丑

丑,不同于我在前面谈到的那四个价值观照的问题,在任何时代,丑,就是丑,这是凭借一个作家的良心——我们叫做天地良心——就可以判断的,可是水浒却没有做到。坦率说,整个《水浒传》,只有一个地方是符合以丑为丑的美学原则的,那就是关于林冲的一次表现的描述。那一次,林冲被王伦逼着交投名状,他说:“你想留在梁山,那就要交一个投名状。”这实际也就是要求他去杀一个人。结果林冲就去了,但是,显然,他当时想到了今天做为我们一个人凭借良心就都应该想到的问题:我凭什么杀一个无辜者呢?人家可能是回家探亲的,人家可能是去孝敬父母的,人家可能是放假了往家赶的,我凭什么一刀把人家的头砍下来呢?结果,林冲去杀人之前,就说了动人心魄的两个字:“惭愧!”可惜,这个东西在水浒里没有成为主要的东西。比如李逵,李逵明明就是个杀人机器,他“排头砍去”的做法,不论在哪个社会里,在美学上,都是要坚决反对的,但是,在《水浒传》却反而被歌颂。这,就是不以丑为丑。例如,李逵当了县官以后,他第一次审案子,就是非不分。那一次是两个人打架,可是李逵是怎么断案的呢?他问:谁先动手的?结果,其中一个人说,我先动手的,另外一个人说,我很坚持人性底线,我一直没有还手。可是,李逵是怎么判的呢?“打人的是好汉,不打人的,要打他一顿。”这,也是不以丑为丑。

  也许有人会说,《水浒传》写的就是行侠仗义和武装冲突,因此暴力的东西总是会多了一些,有暴力就难免血腥,似乎可以不必过于苛刻以求?其实未必。仇恨,要比爱与美更容易互相培养。众所周知,米开朗基罗有一个著名的雕塑作品《大卫》,这是西方很多同类题材作品中的一个,也是最优秀的一个。大卫是西方英俊少年的代表。他曾经杀死侵略犹太人的非利士巨人哥利亚。西方的一般作品,都是画一个英俊少年手里提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可是,最终全世界接受的大卫的形象却是一个健康的不杀人的充满生命朝气的年轻人。这就是我们所熟悉的米开朗基罗的著名的雕塑作品《大卫》。这意味着,当我们把生活中的伤害这类丑恶现象反映到文学作品中的时候,一定要记住,只有爱才能战胜仇恨、只有不像丑恶那样存在才能与美同在。如果像丑恶的生活现象那样,你杀我、我杀你,像翻烧饼一样去轮番杀人,人类就永远不能美好起来。试想,米开朗基罗的作品为什么脱颖而出?当时很多人的作品都是大卫提着人头,可是米开朗基罗却觉得,在大卫身上最重要的不是杀人而是对生命的热爱,因此要雕琢出他的美好生命,他的美丽青春,要告诉人类,最重要的是充满爱意的生命,只有它,才是最为美好的。可惜,《水浒传》却一味为杀人而杀人,根本不懂其中的美学真谛!

第三、《水浒传》不能以美为美

我经常说,一部好作品,其实很容易判断,那就是,哪怕是写丑恶,它也会写得非常美学,换言之,哪怕是写丑恶,可是你看了以后却说:哦,尽管如此,毕竟其中的人生还是值得留恋的,像雨果的《悲惨世界》,就写的“不仅是种转变,而是再生”。它展示了大量的丑恶现象,可是揭示的却是:“孩子们,你们永远相爱吧。世上除了相爱之外几乎没有别的了。”但是,这种感觉我们却没有在《水浒传》里面获得。

  例如武大郎。我经常说武大郎应该改名为武大“羊”,他弟弟应该叫武二“狼”可是这个善良的绵羊却在中国所有的关于他的成语里都是被贬低的。之所以如此,《水浒传》的美学态度无疑“功不可没”。可是,因此我们也就都愧对武大郎,其实,武大郎是个好哥哥好丈夫好百姓,但在《水浒传>里,武大郎却没有得到善待,而且被写成一个丑角。回想一下,雨果的《巴黎圣母院》里面有一个很著名的钟楼丑人,叫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受了刑罚,在广场中心被暴晒,晒得实在不行了,口很渴,因此一直在呼喊:水、水!于是,巴黎最漂亮的吉普赛女郎爱丝梅拉达就亲自上去,给他送水。无疑,在这背后,隐含着作者的美学态度。可是,请问看了《水浒传》以后,哪一个中国人会愿意上去给武大郎送水?在小说中,反而是有一个中国美女给他送去了老鼠药。那么,为什么我们所有的人都并不爱他?这无疑是要《水浒传》本身的错误的美学精神来负责的。

  再如潘金莲。据统计,《水浒传》里有78位女性,约占总人数787的10%,或许,这在一部写男性为主的小说中还不算什么,可是,死亡的却有34人,占了女性人数的43%,这就有点反常了。而且,凡是出场的女性,或者妇道失于检点(如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娇秀、白秀英、狄太公女儿、贾氏);或者惹事生非(如王干娘、李大娘、刘高老婆、阎婆);或者没有女性特征(如扈三娘、顾大嫂、琼英、孙二娘、段三娘);或者只是被迫害的道具(如金翠莲、刘太公女儿、林冲夫人、王义之女、瓦罐寺妇人)。其中,最典型的是潘金莲。当然,潘金莲确实有罪,这毋庸多言,可是,我们却无法在《水浒传》中看到作者的悲悯之心。其中失落的,正是作者应该禀赋着的以美为美的的美学精神。

  我在很多地方都已经讲过,潘金莲为什么会犯罪?这其实正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美学问题。试想,作为某县第一美女,她有没有权利去追求本来应该属于自己的最美好的生活?凭什么她就应该被排除在追求之外?县里的大财主非要霸占她,她反抗过;县里的小流氓要调戏她,她躲避过;作为一个弱女子,她还能做什么呢?坦率说,那个时候的潘金莲真的是让我们同情让我们尊重。看看今天,我们很多人是否还远做不到这一切呢?直到有一天,发生了悲情故事,武松——她的小叔子出现了。这真是千不该万不该,因为谁都说武松是男潘金莲,而潘金莲是女武松,两个人太合适了。结果,潘金莲一下子没忍住,就犯了个小错误。为她所未曾料及的是,她的示爱被武松粗暴地拒绝了。武松这个大“愤青”很不懂男女之事,为此,我经常说武松这个人是火星上来的,动辄就是“我认得你,我的拳头可不认得你”,结果,就把潘金莲给得罪了。潘金莲这个人是很要强的,于是,她就赌气地想:“好,既然这样,我玩一把火证明给你看。”于是,她就转而找了县里的第一款哥西门庆。

  由此,现在回过头来看,应该公平地说,潘金莲本来是想做好人的,可是这个社会就偏偏规定了,作为一个女人,如果你想要幸福成功,那你就必须用罪恶的方式,最后,潘金莲也只好这样去做了,显然,这个责任完全要由社会来负。难道不是这样吗?如果这个社会有正当的离婚途径,她跟武大郎离婚不就算了吗?如果这个社会不允许她被卖给张大户,那么,后面的她被张大户欺辱和被张大户卖给武大郎的悲剧也就不会发生,因此,尽管她心怀美好憧憬,可是当时的社会所给与她的却永远只是地狱,试问,她能不反抗吗?然而,即便是反抗,这个社会也只规定了必须以邪恶的方式,因此,她也就只能以邪恶的方式来跟这个邪恶的社会作战,这,就是潘金莲的悲剧,也是我们所应该去悲悯潘金莲的地方。遗憾的是,我们在《水浒传》里却看不到这一切。我们所看到的,就是一个道德败坏的女人在做卑鄙之事而已。为什么会如此?无疑还是要《水浒传》本身的错误的美学精神来负责的。

  换言之,在《水浒传》里,美已经不在,美是被劫持的。对于互相伤害的暴力的艳羡,对于加害他人的能力的欣赏,透支了我们对于人的应有关怀,它使得中国人的人性无限地恶化下去。瑞士画家贾可莫蒂1909年所作的油画《被劫夺的艾米莫娜》,中国人都比较熟悉,画家在描写罪恶的时候,谁都不难看出,尽管画的是一个大美女被两个大坏蛋劫色,但是,全部的画面却都在提示我们:美,是劫持不走的。而这也正是这个作品的成功之处。然而,《水浒传》就不同了,写的是丑恶现象,是互相伤害,可是,在写丑恶现象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感觉,就是美也不在了!美,已经被劫持而去。

  可是,一个文学作品可以写丑恶,但是却一定要写出:美是不可战胜的,爱是不可战胜的!《悲惨世界》是这样,《九三年》是这样,《双城记》是这样,《你往何处去》也是这样,它们都告诉我们一个事实:美是不可以劫持的。《水浒传》呢?《水浒传》里看不到爱的力量,也没有讴歌爱的力量,更没有让仇恨转化为爱的力量,呈现的是一种隐秘的罪恶,一种灵魂的丢失、爱的匮乏,“爱”的书写被扭曲为“仇恨”书写,不是“诲人不倦”,而是“毁人不倦”。《水浒传》告诉我们,偏偏是美是可以劫持的。对于丑的病态癖好,对于爱的无知。这,,就是《水浒传》带给我们的巨大遗憾。

六、全世界的黑暗也不能使一只小蜡烛失去光明

  最后归纳一下,真正的美学精神一定是来自人之为人的天性,它是充满爱心的博爱的大人格的形象显现。这样的美学精神是没有时代与地域的限制的,哪怕你是在先秦时代,哪怕你在中国的神话传说里,哪怕你是在希腊,哪怕你是在西方的神话传说里,都应该是一样的,否则,你就不是一个真正的作家。对于一个作家,我们不能说,他对社会的认识暂时还没有那么深刻,他对人性的美丑的认识暂时还没那么深刻,所以才犯了错误。这样的评价,适用于一个政治家、一个道德家,但是却绝对不适合一个文学家。我们允许一个政治家犯错误,我们也允许一个道德家犯错误,可是,我们却绝对不允许一个作家犯错误。因为一个伟大的作家是不可能犯错误的的。

  什么叫作家?作家就是永远站在最美好的未来来看今天,所以,不论置身什么时代,一个作家的选择都是来自他人之为人的天性的选择,也都是一样的,否则,他就不是一个好的作家。英国有个小说家,叫罗伯斯,他曾经看到了一句墓碑上的话,它说这句话他非常喜欢,同样,这句话我也非常喜欢,这句墓碑上的话是:全世界的黑暗也不能使一只小蜡烛失去光明。而罗曼罗兰,法国的大作家也说:“幸福是一种灵魂的香味。”真正的文学,就应该是一只黑暗世界的小蜡烛,就应该充盈着一种灵魂的香味。可是,回过头来看看《水浒传》,在一个黑暗的、丑恶的人性世界里,它是那一只美丽的小蜡烛吗?同样,在一个黑暗丑恶的人形世界里,它充盈着灵魂的香味了吗?毋庸多言,答案是否定的!

  西方有一句话,说得非常精彩:这个世界到处都有罪恶,但是不同的是,有些地方有罪恶,但也有上帝;有些地方有罪恶,但没有上帝。因为在中国我们强调无神论,忌讳谈论上帝,因此,我把它转译一下,这个世界到处都有罪恶,但是有些地方有罪恶也有爱,有些地方有罪恶但是没有爱。由此,我必须说,在我刚才讲的西方那几部作品里面,不论《悲惨世界》、《93年》、《双城记》还是《你往何处去》,都是有罪恶丑
但是也有爱,也是都有伤害但是也都有爱。而中国的《水浒传》呢?最大的问题就是有罪恶但是没有爱,有伤害但是没有爱。

  雨果在《悲惨世界》中借米里哀主教的话说:“您从那个苦地方出来,如果还有愤怒憎恨别人的心,那您真是活得可怜的;如果您怀着善心、仁爱、和平的思想,那您就比我们中的任何人都还高贵些。”西方的《悲惨世界》、《93年》、《双城记》、《你往何处去》教会读者的就正是“善心、仁爱、和平的思想”,也是为了使得读者因此而“比我们中的任何人都还高贵些”。但是,《水浒传》却没有!,所以,当我们过了这么这么多年之后,再重读只会给人以“愤怒憎恨别人的心”的《水浒传》,我真诚地希望: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毅然远离“水浒气”,远离那种《水浒传》里面的那种很狭隘很狭隘的小人格,昂首阔步走向博爱的大人格、走向爱。

  为此,我必须说——

  再见,《水浒》!

  再见,“梁山”!

(作者为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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